增量政策“重頭戲”:地方化債資源直接增加10萬億元
人民網北京11月8日電 (記者羅知之)11月8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佈會。財政部部長藍佛安在發佈會上介紹,從2024年開始,我國將連續五年每年從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安排8000億元,專門用於化債,累計可置換隱性債務4萬億元。再加上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6萬億元債務限額,直接增加地方化債資源10萬億元。
同時也明確,2029年及以後到期的棚戶區改造隱性債務2萬億元,仍按原合同償還。政策協同發力後,2028年之前,地方需要消化的隱性債務總額從14.3萬億元大幅下降至2.3萬億元,化債壓力大大減輕。
藍佛安指出,當前一些地方隱性債務規模大、利息負擔重,不僅存在“爆雷”風險,也消耗了地方可用財力。在這種情況下,實施大規模置換措施,意味着化債工作思路作了根本轉變:一是從過去的應急處置向現在的主動化解轉變;二是從點狀式排雷向整體性除險轉變;三是從隱性債、法定債“雙軌”管理向全部債務規範透明管理轉變;四是從側重於防風險向防風險、促發展並重轉變。從政策效應看,能夠發揮“一石二鳥”作用。
作爲近年來出臺的支持化債力度最大的一項措施,此次置換政策將持續釋放政策效應。
一方面,解決地方“燃眉之急”,緩釋地方當期化債壓力、減少利息支出。這次置換,近三年密集安排8.4萬億元,顯著降低了近幾年地方需消化的隱性債務規模,讓地方卸下包袱、輕裝上陣。同時,由於法定債務利率大大低於隱性債務利率,置換後將大幅節約地方利息支出。據估算,五年累計可節約6000億元左右。
另一方面,幫助地方暢通資金鍊條,增強發展動能。通過實施置換政策:一是將原本用來化債的資源騰出來,用於促進發展、改善民生;二是將原本受制於化債壓力的政策空間騰出來,可以更大力度支持投資和消費、科技創新等,促進經濟平穩增長和結構調整;三是將原本用於化債化險的時間精力騰出來,更多投入到謀劃和推動高質量發展中去。同時,還可以改善金融資產質量,增強信貸投放能力,利好實體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