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女友別戀殺其弟 恐怖情人判無期徒刑
臺中市29歲朱姓男子懷疑16歲未成年女友移情別戀,持菜刀殺害女友小弟、砍傷大弟並持刀挾女友遭警制伏,臺中地方法院判處朱男無期徒刑。
這起情殺案件發生在3月7日傍晚,報案民衆指稱,臺中市大墩路上有一對男女在7樓揚言要跳樓,男子手拿水果刀逼迫女子就範,警消趕抵後,發現少女的兩名分別就讀國中二年級及小學五年級的弟弟躺在血泊中,立即將兩人送醫,男子持刀挾持少女跨坐在7樓女兒牆,揚言割腕、跳樓,男子渾身是血跟警方對峙,並質問少女「爲什麼不接我電話?」「爲何不跟我聯絡?」警員連忙安撫要他「不要做傻事」,雙方僵持10多分鐘,派出所所長許文居趁嫌犯點菸時,一把抱下兩人並將朱男制伏。
判決書指出,28歲朱姓男子民國98年在網路遊戲中認識當時未滿14歲少女,2人交往成爲男女朋友,朱男今年2月懷疑女友另結交男友,曾在自己住處持鐵棍毆打少女。
今年3月間,朱男不滿少女不迴應簡訊,案發當天購買童軍繩到少女家中,翻找物品時發現女友與其他男子合照,筆記本有進出汽車旅館、買避孕藥等紀錄,懷疑女友感情不忠,持菜刀等候女友及其弟弟返家。女友的12歲小弟先獨自返家,朱男不顧懇求,以童軍繩勒頸、持刀砍殺致死。
少女與其大弟接續返家,因少女大弟發現屋內有異狀,持菜刀防身並上樓察看,朱男持刀追刺大弟多刀,大弟逃出求救;少女見狀開門求救,朱男拖回少女毆打,並以刀挾持女友上頂樓,恐嚇少女,2人跨坐女兒牆上,經警到場制伏。
朱男坦承與女友發生過性行爲、殺死女友小弟、傷害及恐嚇女友及女友大弟等犯行,但並無殺害女友及大弟意圖,臺中地院依殺人等罪判處朱男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