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復合遭拒割脖殺害前女友 恐怖情人有教化可能…無期徒刑改判21年
男子全志廷苦戀廖姓前女友,趁替她慶生時求複合遭拒,竟發狂掐昏廖後持剪刀猛刺脖,又拿水果刀割斷氣管、頸動脈害慘死,一審被依殺人罪判無期;二審考量,全送鑑定有高度教化可能,且全自首前還帶廖的兒子去用餐,仍心存善念未遷怒,撤銷改判他21年,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全志廷透過交友APP認識廖女並交往,雙方熱戀進入蜜月期,全從桃園搬到臺中市工作和廖同居,未料廖因對全感情轉淡並分手,全雖然搬離但仍深愛廖女、對她關懷備至。
全男後因懷疑廖女提分手是因另結新歡,心生忌妒又屢屢求歡不成,2022年5月28日晚間竟持預藏的刀子,趁着替廖女慶生時提出複合、性交等要求,因廖女當下拒絕2人發生激烈爭吵。
全竟徒手猛力推拉廖女的頭去撞浴室牆面、地板,另猛力掐住她脖子釀暈厥窒息,廖不停手還狠心持剪刀朝對方脖子猛刺,又持水果刀割開她頸部,當場切斷氣管、兩側頸總動脈,導致廖女大量失血慘死,全並於隔天29日向警方自首才曝光。
二審查,全男殺害廖女去自首前,先帶廖的兒子到超商購買食物共同進食後,才一起到警察局自首,猶顧慮廖子無人照顧,先供食後帶至警局,認爲全仍心存善念,並未遷怒他人,尚非無可憫恕之處。
二審另參酌臺灣司法心理學會鑑定,認爲全長期在自卑情結中,遇到困難或壓力時,欠缺處理問題或壓力事件之自信心,面對分手時不善溝通,內心挫折感加劇,情緒壓抑最終爆發,受先前生長環境因素之影響頗大。
鑑定也認爲,全經妥適治療後有高度教化可能性、中度矯正可能性、高度再社會化之可能性。且全始終坦承犯行,非毫無悔悟之心,其應非完全無矯治、教化可能,惡性未達應最長期監禁之程度。
二審指出,量處高刑度有期徒刑,將其與社會隔離一段較長時間,由矯正機關施以教化,應可達成社會防衛之目的,尚無處以無期徒刑必要,因此撤銷改依殺人罪判他19年,褫奪公權10年,並與他罪合併定執行刑21年。
臺中高分院。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