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移工懷疑女友出軌竟殺害分屍 國民法官判無期徒刑

桃園30歲菲律賓移工馬克去年7月17日與女友蜜雀兒發生口角,以螺絲起子刺死蜜雀兒。爲毀屍滅跡,他將內臟取出切成小塊衝馬桶,還割下她右小腿棄屍。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30歲菲律賓移工馬克去年7月17日與女友蜜雀兒發生口角,以螺絲起子刺死蜜雀兒。爲毀屍滅跡,他將內臟取出切成小塊衝馬桶,還割下她右小腿棄屍。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桃園地檢署調查,馬克質疑蜜雀兒另結新歡,去年7月2人在蜜雀兒宿舍房間內談判,期間馬克不滿以手掐住女友脖子,讓其無法動彈,再從口袋拿一字型螺絲起子往她的腹部、胸口、頸部狂刺。蜜雀兒左上肺葉、左心室被刺穿,大量出血死亡。馬克爲毀屍滅跡,竟找到刀子對屍體開腸剖肚,取出臟器,並將其切成小塊,丟到馬桶沖掉,右小腿也被切除。並取走蜜雀兒手機、金融卡。

國民法官認爲,馬克僅認爲與蜜雀兒有感情糾紛,就下手剝奪蜜雀兒的生命權,犯罪所生損害極大,且手段冷血、殘酷,所爲應予嚴厲非難。考量馬克雖始終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也未見有何悔意,加上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書認爲,馬克有低度矯正教化可能、低度再社會化的合理期待、高度再犯風險,因此量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至於馬克另外支解屍體,不僅使死者難安,也對家屬造成莫大精神痛苦,依損壞屍體罪處有期徒刑4年6月,竊盜罪4月,得易科。並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