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五倍券 無法悖離黨意(桂宏誠)
行政院將推出振興五倍券。圖爲去年推出三倍券(資料照)
在民進黨內正國會和英系立委紛紛表達應全民免費領取「五倍券」後,行政院長蘇貞昌終以臺灣經濟成長的成果應讓全民共享,以及換購五倍券的1千元可由中央政府吸收負擔爲由,政策大轉彎改爲免費領取。甚難想像向來霸道的蘇揆願讓步讓五倍券變成了「無悖券」,不過主因可能不是希望無悖民意,而是無法悖離黨意吧。
據報導,蔡總統日前於官邸內召集數位派系代表、官員和黨籍縣市首長密商後拍板定案,行政院堅持已久以1千元現金換購5千元振興券的政策,才決定懸崖勒馬髮夾彎。這項政策在民進黨內似乎形成了茶壺裡的風暴,從民進黨市議員王世堅公開批判,到黨內高層的決策方式,似乎已使得「民進黨共產黨化」。
蘇揆在推動五倍券政策時,既不先與同黨立委溝通以取得支持,在同黨立委發出反對的呼聲時,又採取消極性的說明與溝通之高姿態。此次五倍券政策大轉彎,蘇揆就像明朝被視爲擅權奸臣的首輔嚴嵩。《明史·嚴嵩傳》有云:「帝雖甚親禮嵩,亦不盡信其言,間一取獨斷,或故示異同,欲以殺其勢」。蘇揆的重大政策既已得不到蔡總統和黨內派系的支持,也讓我們看到他應該辭職下臺的憲法時刻了。
從法治的角度來看,政府振興經濟的政策雖是給予人民利益,但前提要人民掏出1千元來換,且還混淆視聽地美化成具有5倍的購買力。但試問,如果人民不拿出自己的1千元,是否仍可領4千元的振興券呢?振興券的政策對象是所有人民,但此振興經濟的政策於執行時,若要得到政府施政的利益,卻還須人民先繳錢給政府,此情形悖離民主國家所要求的法治原則,亦即向人民收錢須有法律明定爲前提。
蘇貞昌有去年以1千元現金換購3千元振興「三倍券」的前例,自我感覺成效良好,因而無視近3個月以來「封店」的防疫3級警戒,已和去年三倍券是爲振興經濟的政策環境大不相同,未能感受到當前應以紓困爲首要的政策目標。說來也是個矛盾,蘇揆既然說臺灣今年上半年的經濟成長佳,成果可讓全民共享,但今年卻要加碼到5千元來振興經濟,且社會上更有大量基層庶民店家無以爲繼,甚至紛紛結束營業而亟待生活紓困。
事實上,日前審計部剛公佈的《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覈報告》,直言行政院所稱三倍券有千億效益的說法,根本沒有客觀的調查資料可佐證。不僅如此,去年行政院編列510.51億辦理三倍券,光是行政費就佔了22.56億。政府爲什麼不改發現金,這樣就可以減少那麼多不必要的行政費?這不免令人質疑,行政費可以用來「振興」民進黨外圍組織的經濟?最令人納悶的是,蘇揆說免費領取五倍券後,原來的1千元可由中央政府吸收負擔,但這1千元是人民依什麼法律該付出的呢?
(作者爲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