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陸籍人妻偷情9次生一子 茶飲大亨判賠150萬
從知名科技業轉行進軍中國大陸賣茶飲的邱姓男子被控與陸籍人妻偷情產子,人妻丈夫不堪綠帽高戴憤而提告,臺灣高等法院判邱男須賠償150萬元,全案確定。
邱姓男子已婚,原本是知名科技產業高階協理,後來看準茶飲千億商機決定轉行,成功進軍中國大陸巿場。邱男在科技公司任職期間與大陸籍陳姓女子、陳女的沈姓男友同在大陸龍華廠工作,陳女與擔任工程師的男友結婚後離職。
邱男與陳女卻發展出不正常關係,自民國99年11月至100年6月間,各自蒙着另一半,在桃園及澳門的飯店偷情9次,陳女懷孕生下一子,後來邱男的妻子從丈夫的通訊軟體發現姦情,並告知沈姓男子,沈男提告求償。
刑事部分,邱男及陳女各被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確定。民事部分,一審法院判邱男須賠臺幣150萬元,邱、沈2人均提起上訴,陳女也要賠50萬元,因未上訴而確定。
高院審理期間,沈男指稱邱男破壞他的家庭幸福,妻子外遇讓他精神遭受重大打擊,需定期醫及服用抗憂鬱藥物,且不堪流言傳於廠區同仁,使他無法負荷而被迫離職,向邱男求償600萬元。
邱男則說,沈男任職到100年7月底,其個人轉換跑道與他無關,且無法證明罹患憂鬱疾病與通姦行爲有關,就算有關連性,依現行司法實務判賠金額約30、40萬元不等,對方求償金額過高。
法官審酌沈男99年度及100年度的年收入約100萬元、有車有房,相較於邱男100年年收入約186萬元,另有財產價值總額近2000萬元的田賦等,判邱男仍須賠償150萬元,駁回兩造上訴,全案確定。目前陳姓女子正與丈夫在打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