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圍標收賄 芳苑鄉長林清彬60萬元交保
彰化縣芳苑鄉長林清彬涉嫌圍標收賄,4日交款時遭調查人員逮個正着,檢方聲押,彰化地方法院6日凌晨裁定,林清彬60萬元交保,陳姓營造商父子羈押禁見。
芳苑鄉長林清彬涉嫌和特定營造商圍標鄉公所多項工程,收取回扣,林清彬4日下午和營造商相約在鄉立圖書館前收取賄款時,遭檢調人員當場逮捕,起出現金新臺幣45萬元與多張支票。
當時林清彬和業者相約在鄉公所旁的鄉立圖書館,陳姓業者進入林清彬搭乘的公務車內準備交錢時,調查站人員及檢察官見時機成熟,當場逮捕林清彬等人,人贓俱獲。
彰化縣調查站人員發現,民國100年7月開始,芳苑鄉公所多項公共工程發包時,公所都會出現不明人士恐嚇有意參與投標的廠商,或是搶下標單;檢調循線追查後發現林清彬、陳姓營造業者、林姓營造業者涉重嫌。
檢調5日訊問林清彬、擔任白手套的陳姓營造商父子等人,訊後檢方認爲林清彬、陳姓營造商父子等人涉嫌重大,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彰化地院法官今天凌晨裁定,林清彬以60萬元交保,陳姓營造商父子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