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疑涉賄遭羈押2個半月 今300萬元交保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今以300萬元交保。(周麗蘭攝)
沈宗隆妻子辦理交保。(周麗蘭攝)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疑似收受綠能業者賄賂自3月9日遭羈押迄今2個半月,沈宗隆律師聲請交保,雲林地院今(2日)下午2點半開庭審理,法院裁定萬元交保。另外,同案遭羈押的鐘姓包商今日上午以150萬元交保。
沈宗隆妻子、兒子在法庭外等候消息,沈妻表示,她只擔心丈夫的健康,終於能夠交保,他可以得到較好照顧。
沈宗隆獲交保後,妻子及兒子陪他走出地檢署,媒體詢問他「心情如何」、「健康如何」?他回答,感謝大家,健康還好,謝謝,隨即上車返回土庫家中。沈宗隆看起來平靜,氣色正常。
達德集團在雲林縣開發綠能傳出該公司人員行賄縣議長沈宗隆、部分議員,今年3月搜索達德集團相關幹部、議長沈宗隆、3名議員住處及服務處、縣議會黨團辦公室、鍾姓包商住處,3議員獲得交保,達德前執行長潘正綱、議長沈宗隆、鍾姓包商3人遭羈押。
潘正綱於4月獲30萬元交保;沈宗隆、鍾姓包商5月5日遭雲林地檢署聲請延押2個月。
不過雲林地檢署日前聲請具保停止羈押鍾姓包商,雲林地院昨(1日)下午開庭審理,檢方陳述鍾對於案情已有交代,沒有羈押必要,雲林地方法院裁定150萬元,限制住居,禁止接觸共犯及證人。
針對沈宗隆律師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案,今(2日)下午開庭審理,沈妻、兒子在庭外靜候。
雲林地院表示,針對被告沈宗隆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案件,合議庭今(2日)下午進行訊問,經聽取檢辯雙方意見後,考量檢察官認爲此案偵查進度及相關證據均已保全,當庭裁定停止羈押。
雲林地院說,被告沈宗隆固然准許停止羈押,但仍具有羈押的原因,只是必要性上已經有其他替代手段,所以合議庭准予300萬元交保、禁止出境出海、限制住居,且命被告沈宗隆不得和本案共犯或證人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