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若訂臺灣關係法,恐各方都不樂見!

劉性仁

一直以來日本都有制訂臺灣關係法的傳聞,其理由除了加強臺日關係外,亦頗有拉攏臺灣的意味;然而日方可能犯了幾項大忌,日方企圖比照美方以國內法方式制訂臺灣關係法,殊不知美日在臺灣的影響性及重要性不可同日而語,其二,美方與日本在國際力量實力皆仍有一段距離,日若制訂臺灣關係法恐將難抵來自各方,特別是中國大陸抗議;其三,日方能否承受大陸方面將會全力反對之壓力制裁,使大陸與日本關係繼東海議題之後再掀波瀾,勢必對東亞局勢產生衝擊,進而將美方捲入,故日本若訂臺灣關係法,必須謹慎,臺灣方面當然亦持保留意見。

當然,臺灣方面親日人士對日本此舉持樂觀態度,但我們卻不能忽略其他方面的壓力及其所帶來的影響,日本製訂臺灣關係法不光只是日本單方問題,它涉及到多邊且複雜性問題;更嚴重的是,它將使大陸與日本關係陷於谷底,此舉對臺灣當然並不樂見;把美國拖下水及捲入東亞風暴,也將是日方極大的誤判與失策

我們必須思考,日本沒有臺灣關係法,難道臺日就不交流嗎?固然沒有正式的外交關係,但卻有相當程度的經貿文化交流,因此有無必要制訂臺灣關係法?日方必須要想清楚,畢竟日本並非美國,並非嚴格意義上的一超多強,倘若日方制訂臺灣關係法,必定是未見其利先見其害,各方也都不樂見這樣的結果

非常清楚日本製訂臺灣關係法的目的是想將臺灣納入其安全防衛體系中,成爲日本的盟友;然而縱然臺灣對於日本採取友好態度,也不可能照日本所想。畢竟臺日之間亦有矛盾、有歷史恩怨,特別在兩岸關係必須維持和平發展態勢下,絕無可能爲此犧牲兩岸關係及臺美關係,因此日本的如意算盤恐怕撥錯了。

總之臺日雙邊經文關係並不盡然需要臺灣關係法來確保臺日交流,臺灣方面對此應當審慎以對,勿爲此傷害兩岸關係及臺美關係,美國不應被臺日問題而被拖下水,臺灣也不必爲了大陸與日本間的矛盾而成爲問題的引爆點,因此對於日方制訂臺灣關係法恐怕並不樂觀也不樂見,除了挑起臺灣內部矛盾的統獨及族羣意識之對立與衝突外,日方制訂臺灣關係法對臺灣同樣也是未見其利先見其害,特別是在此時此刻,臺獨議題正延伸在多項議題上,臺灣方面必須嚴正表明不樂見的立場,也期待日方能夠在整體大局下審慎考量,勿成爲各方的麻煩製造者

作者劉性仁,北市,博,中國五權憲法學會成員。以上言論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