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當庭變更起訴法條 翁啓惠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中研院院長翁啓惠涉嫌利用女兒名義,收受浩鼎生技公司董事長張念慈行賄3000張、市值9300萬元的浩鼎股票,2人原被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士林地院今天開準備程序庭,檢察官認爲翁啓惠利用院長身分介入技轉,未依規定利益迴避,當庭聲請變更起訴法條,恐面臨的刑責也從原本7年以上徒刑,改爲較重的「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

▲士林地院今再開庭,翁啓惠表示自己沒有插手技轉流程。(圖/記者黃克翔攝)

士林地院今主要釐清3大部分,其中包括翁啓惠身爲院長的法定職務,浩鼎150萬技術股行收賄流程及張念慈、翁啓惠對價關係,以及翁啓惠女兒3000張浩鼎股票行收賄流程等;過程中,檢方對於其中3000張浩鼎股票部分臨時變更起訴法條,認爲翁啓惠違反《中研院科技移轉利益迴避處理原則》規定。對此,翁、張的辯護律師隨即表達抗議,指出檢方臨時變更起訴法條,無法進行答辯。

翁啓惠步出法庭時受訪,表示對於150萬技術股部分,自己完全不清楚,也完全沒有插手技轉的流程,僅用發明人身份表達一點意見,來讓承辦人員瞭解相關事宜。他還強調,在美國任教時,對技轉和創業本來就有相當多的經驗,回到臺灣也希望貢獻經驗,「我們的研究成果要貢獻給社會的話,技轉是必經的流程,希望透過法院審理的過程向社會大衆證明他的清白。」

▼張念慈今天上午出庭。(圖/記者季相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