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前老臣廖萬城驗收放水收回扣 判賠老東家2180萬
鴻海集團老臣、SMT前資深副總經理廖萬城,涉向供應商索賄,並在驗收特定產品時放水,鴻海向他提告求償,臺灣高等法院判決廖萬城應將不正當利益返回,判他須賠償美金77萬3744元(約新臺幣2180萬餘元)。可上訴。
刑事部分,一審依背信罪等罪,重判廖10年半徒刑,二審改判、三審發回,高等法院更一審去年底改判廖2年徒刑,沒收316萬餘元犯罪所得,檢方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廖萬城擔任鴻海集團SMT(表面組裝技術)技術委員會副主委,握有采購鴻海集團所屬事業體零件、原物料和各式儀器的職權,卻未遵守採購決策及規範,圖謀一己私利,恣意逾越其核決權限,害鴻海多花采購費用,自己則收取供應商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