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貪1.6億 鴻海老臣廖萬城判10年半
鴻海集團老臣、SMT前資深副總經理廖萬城,透過白手套郝緒光向供應商索賄,指示下屬採購特定產品,並在驗收時護航,臺北地院昨審結,6名被告僅前經理遊吉安1人無罪;其中,廖萬城被判4個刑法背信罪,應執行10年6月徒刑,追徵沒收犯罪所得1億6682萬5369元。
同案另4人,郝緒光被依幫助背信罪,輕判6月,可易科罰金54萬元;SMT前經理蔡宗志背信罪判刑1年2月,緩刑3年,沒收犯罪所得385萬多元;SMT前總幹事兼經理鄧志賢背信罪判刑3年,沒收犯罪所得1715萬多元;前經理陳志釧背信罪判刑1年,沒收犯罪所得471萬多元。其中蔡宗志因認罪,並交回犯罪所得,是唯一獲宣告緩刑。
2012年間鴻海集團採購管理出現紕漏,爆發高幹集體向廠商收賄的「賄賂門」醜聞,驚動兩岸。
判決指出,廖萬城因擔任鴻海集團SMT(表面組裝技術)技術委員會副主委,握有采購鴻海集團所屬事業體零件、原物料和各式儀器的職權,臺商郝緒光因此刻意拉攏廖等人。
2010年起,郝緒光任廖萬城等人的「白手套」,負責向鴻海10家供應商遊說,如依實際交易金額或實際採購設備數量一定比例給付佣金,可保證取得采購資格、保證減少砍價幅度、保證避免被抽單等業務上好處,協助廖萬城、鄧志賢利用掌控SMT的採購權,向廠商索賄。
這些廠商與郝合作並交付佣金,郝再轉匯到廖萬城指定帳戶,廖再分給鄧志賢、陳志釧、蔡宗志等人。
2012年9月,大陸公安曾由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油松派出所,逮捕鄧志賢,但鄧後來獲不起訴,隨後回到臺灣。北檢前年初大規模搜索偵辦這件企業貪瀆案,最後起訴廖萬城等6人。廖拿回扣被起訴後,又因承辦錫條等採購案,涉向5廠商收回扣,被追加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