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平臺-迎接「綠電元年」
辛丑年一開年就不平靜,素以炎熱乾燥聞名的美國德州,竟發生百年罕見的冰風暴,不僅出現零下18~20度C的罕見低溫,水電等基礎設施也遭到癱瘓,使得數百萬居民陷入冰封酷寒的困境,美國總統拜登也因此火速批准德州的「重大災難宣告」(Major Disaster Declaration),由聯邦政府提供緊急紓困資金,協助災民度過危難、重建家園。
2004年的災變電影《明天過後》(The Day After Tomorrow),竟不幸在2021年真實復刻上演。
造成這種極端異常氣候的原因很多,但根據不少科學家的研究都指出,「人類活動」是最主要的因素之一;這也是爲何近年來,各種節能減碳的環保倡議逐漸蔚爲顯學,也陸續成爲愈來愈多人所追求的生活方式。
以臺灣爲例,根據臺電資料顯示,過去廿年來,全臺用電量從1998年的1,281億度,到2019年的2,187億度,增幅超過七成;其中,工商業用電佔比從1998年的67%,一路攀升至2019年的72%,相較於用電佔比不過兩成左右的住宅用電,企業組織更應該、也必須善盡心力,在搶救地球的系列行動中扮演重要角色。
也因此,政府自今年起實施「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俗稱「用電大戶條款」),要求用電5,000瓩(kW)以上的大戶(約300家企業),必須在五年內建置10%的綠電,提早於三年內完成者,則享有8%的早鳥優惠,每兩年定期檢討適用範圍,希望可以有效建立臺灣的再生能源交易市場。
也就是說,臺灣綠電元年已然啓動,各種環保作爲不再是企業漂綠的道德責任,而正式成爲一種不得不然的強制義務。
還有來自大客戶要求的內生誘因。許多跨國公司如Apple、Google、微軟、Facebook、Coca-Cola、BMW、NIKE等,都是國際再生能源組織「RE100」的會員之一,也都已經承諾會採用100%的再生能源,未來勢必會要求旗下供應鏈提高綠電使用比率,身爲國際重要代工基地的臺灣,不論主動或被動、只能積極擁抱綠電。
影響所及,我們看到去年5月的臺灣第一宗綠電自由交易案,包含購買者、生產者(非臺電)與售電業者,總交易量超過1.1億度,相當於3萬戶家庭一年的用電量;還有去年7月初,臺積電買下全球離岸風電龍頭「沃旭能源」,在臺灣彰化離岸風場的20年發電量,創下全球單一企業規模最大的購買綠電契約。
筆者服務的公司屬於服務業,雖然與「用電大戶」的距離非常遙遠,但也自2018年起就開始推動「零碳門市」的計劃,至今年底會有17家碳中和門市,作爲環境教育推廣的示範門店。幾項重要的環保量化指標,如服務碳足跡、溫室氣體減量、人均用水量、單筆服務用紙等,營運總部大樓皆已連續五年提前達標,重設繼續努力的全新目標。
今年起,我們更直接購買綠電,讓17家碳中和門市每年可以抵減超過20萬公斤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成爲全臺首家直接使用綠電達到門市碳中和的房地產業者。
同時,我們也思考如何透過社區營造,積極推廣永續減碳。經過幾番磨合,我們決定攜手售電業者(「瓦特先生」),以綠電爲協助獨居長者、弱勢家戶等在地組織的「高雄市阿福食物銀行」(零碳門市附近的社會企業)支付全額電費,還會定期舉辦綠能宣導講座與活動,透過綿延不斷的互動與分享,爲同仁、爲社區、爲環境帶來更多不一樣的永續可能。
企業組織代表着經濟發展,唯「經濟」獨尊的時代已經過去,如何在經濟成長、和諧社會與生活環境之間,取得缺一不可的微妙平衡,是現代企業無法迴避的經營課題與終極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