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騰思潮:林彥良》拚志願服務時數 不正常

學生志願服務示意圖,非本文對象。(何冠嫺攝

服務學習時數的「不能輸」,是現階段許多家長與學生的心聲。自十二年國教開始,在國中免試升學中,比序項目就有服務學習時數,而各縣市政府所訂了各種大同小異的標準。由於免試升學採多元化評量,又將服務學習納入評分之一,因此服務學習時數成了一定不能輸的關鍵,卻也讓家長及學生們疲於奔命!「只需花時間就能賺到的分數不賺嗎?」,這句話常在多數家長對談間聽到,卻帶給志願服務一些衝擊影響

許多學生學期去各公益單位做服務,確實能夠讓公益單位能有些許人力運用。在第一線負責學生服務學習的人員通常是管理志工專人。要知道,志願服務有「長期」的特性,並且沒有時數的限制;但學生爲了升學而準備的服務學習時數,卻訂有時數與分數上限。而因爲每個比序都相當重要,因此許多學生做到上限時數就再也不繼續服務。在實務面上,常會造成些許學生將時數看得太重要,卻忘了服務學習的本質,是從服務過程中學習到課間所學不到的知識。此外,在加分的情況下,也衍生出過度重視功利主義,以及重量重質的情況:學生一味追求時數的多寡,卻不在意從事的內容更糟的一點,是城鄉差距所造成服務需求不一,偏鄉學子在比序上反而吃虧。

短期服務學習可以減緩公益單位的人力需求,但長久下來卻對志願服務造成影響。升學過後,有多少學生會繼續從事社會服務?這是值得省思的。把服務學習訂成升學標準,也讓新一代年輕人將服務物化,之後在大學又碰到服教課程,半強迫式的服務恐怕不會長久,甚至讓這些人再也不想踏入社會服務,不願意成爲志願服務者的一份子。

如何能夠改善服務學習功利主義、重質不重量、城鄉差距的狀況?我建議,服務學習時數可從兩個方面同步進行:

第一, 換算分數應採累進制,而時數上限能夠提高,如此看似增加學生負擔;但從另一角度思考,長期觀察,幾個學期下來,才能夠判斷出他們是否真的對服務有興趣熱情與耐心。

第二, 常見的志願服務時數是經過志願服務基礎及特殊訓練後,並加入運用單位纔會有的。這也是志願服務法明定,政府所辦理的相關志願服務獎勵機制也以此時數做爲依據。而現階段學生所做的服務學習時數因並未經過志願服務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等,所以服務學習時數並不屬於志願服務時數。政府應該要放寬從事志願服務者,讓志願服務時數亦可同時採計爲服務學習時數。對於真正在從事志願服務的學子能減輕些許負擔,也能夠吸引真正想投入社會服務的學子加入志願服務的行列

另外,若能在參與各項服務學習活動時事後繳交相關心得,並由校內專責人員依其服務內容在一個區段內給予分數;或者由各公益單位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所要做的服務內容,並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該項服務計劃的所做的時數,轉換成升學認可的服務學習時數1.5倍至2倍,那會更加理想。一方面使這樣的活動,能與一般服務有所差別,並且能讓公益單位思考更具創新的服務。而城鄉差距的部分,地方政府應對偏鄉地區的比序項目有所放寬,一方面可以增加偏鄉學子升學機會,另一方面對於偏鄉服務單位不多的狀況也能有所配套。

服務學習是近期的教育改革,也讓社會服務隨之變化。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有時也會結合大學的服教課程學生,搭配服教課程中的創新服務,並結合參與服務學習的中學生讓活動變得更有意義,服務學習並非將學生以免費勞工的形式來進行,而是期許學生們在從事服務學習的過程中,不論是對於管理、技巧人生經驗…等都能夠有不同的收穫,進而培養出課堂上無法學習到的軟實力

作者爲大九學堂學員、國立臺南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碩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