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府勘查張榮味豪華農舍 確定違法將開罰
壹週刊報導雲林縣前縣長張榮味,在斗六市湖山裡咬狗段有豪華農舍,被張榮味作爲高官招待所。25日雲林縣副縣長施克和前往會勘,經初步判斷,土地所有權人明確違反區域計劃法等5法令,縣府將祭出罰則。
張榮味豪華農舍座落於山坡地水土保育區內,屬於地質敏感地帶,施克和表示,該農舍未依規定申請水土保持計劃,其它建物、擋土牆及水池的開挖等,亦未依法提出申請,違法事證明確。
施克和指出,民國86年縣府在該地區興建200米農路,作爲公衆農業經營之用,卻遭所有權人將道路封閉,供作私用外,之後,所有權人更在山坡地水土保育區內,開挖廣達6百多坪的土地,興建庭園造景水池,也未依法申請,而初估的4千立方米的土石,是否違法外運、超挖到甚麼程度,相關疑點仍待釐清。
施克和也強調,該私人農舍違反區域計劃法、建築法、農業發展條例、水土保護法及山坡地保護條列,縣府除依法處理外,希望當事人在程序予以補正,不能補正的部分,當事人應儘速改善。
農委會10月12日新聞稿明確指出, 90%農業用地,如僅作庭園景觀栽植,零星點綴栽植花木造景,就是違反農業使用,而所有權人卻在廣達3.2公頃土地上,種植許多價值連城珍貴樹種,依農委會標準判斷,明顯違反農地農用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