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想跳樓改偷內褲 女法官溫情問案
「自殺前犯案」,多數司法官都認爲是被告脫罪之詞,但被控在臺灣大學宿舍偷女內褲的楊姓研究生,出庭時稱當天寫不出論文,「心情沮喪想跳樓」;法官郭惠玲選擇相信,以充滿溫情的方式問案,鼓勵他勇於面對。
今年1月29日凌晨1時許,就讀某國立大學的楊姓研究生在臺大一棟男女混合宿舍3樓洗衣間,偷走裝有5件女用內褲的洗衣袋。他當場落網,檢方5月依加重竊盜罪嫌起訴。
臺北地院日前開庭,楊男辯稱並非計劃行竊,他請陳姓同學作證指出,當天到臺大宿舍是想找陳,因爲找不到好友又寫不出論文,心情十分沮喪,在宿舍內徘徊2小時後犯下竊案,並稱「從小到大,只要聞到洗衣服的味道就很安心」。
陳姓同學則表示楊的個性內向害羞、情緒壓抑,擔心無法如期畢業,還提到同學們畢業有工作,自己卻「做不出什麼成就」;律師也主張,楊父管教嚴格,楊做錯事不敢告訴父親,當天其實是想跳樓。
楊姓研究生出庭時情緒低落,法官郭惠玲問他「是否願意做心理諮商?」、「畢業論文的挫折過了嗎?」,並強調一生挫折不是隻有一個,「你是高級知識分子,國家花這麼多錢栽培你,如果最後判了刑,要去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