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發佈「粵臺48條」 爲臺胞提供同等待遇

廣東有大量的臺胞居住,「粵臺48條」對許多臺胞來說是有利條件,圖爲華爲廣東深圳總部大樓。(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廣東省26日宣佈,爲落實國家《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關於促進粵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粵臺48條」)即日實施。總共將提供48條新措施,逐步爲臺灣同胞在粵投資創業、就業、學習和生活提供與廣東企業居民同等待遇

廣東省臺辦副主任陳林佐說明,「粵臺48條」的內容由「積極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加快給予臺資企業與廣東企業同等待遇」和「逐步爲臺灣同胞在粵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廣東居民同等的待遇」兩部分構成,具體包括13個板塊,共48條措施。

第一部分包括項目支援擴大准入、技術研發、基建採購和混改、用地保障、拓展市場、農業金融等7個板塊28條措施;第二部分包括職業資格人才支援、基金及評獎文化學術民間交流、影視合作及圖書進口、就業創業學習生活便利化等6個板塊20條措施。

新措施注重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提出臺資企業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廣東省的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公用工程基礎設施建設,可與廣東企業等各類資本同等條件,參與省內各級政府的交通基礎設施PPP專案等合作建設;在用地保障方面,提出臺資企業與廣東企業同等條件,適用廣東省土地保障與優惠政策;在擴大市場準入方面先行先試,提出臺灣同胞在粵申辦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參照港澳居民執行,達135項。

▲廣東臺山核電廠。(圖/視覺中國

新措施還回應了在粵生活的臺胞的普遍訴求,提出臺灣同胞可憑臺胞證註冊登錄「中國公共招聘網」、「廣東就業網」、「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廣東人才網」等,用以查詢適合的崗位招聘服務及相關資訊,以方便臺胞來粵就業,如在粵就讀幼稚園高中教育的臺灣學生,可按當地有關規定入學;在廣東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臺灣學生,享受與本地戶籍適齡子女同等待遇;臺胞可參評廣東省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青年崗位能手、青年文明號、「三八」紅旗手等。

陳林佐表示,約有20萬臺灣同胞常年居住廣東,臺企臺胞爲廣東改革開放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粵臺48條」也把近年來廣東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擴大對外開放、支援實體經濟發展等系列政策,和發展機遇與臺企臺胞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