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電共生首案覈准 高雄永安魚塭拔得頭籌
高雄市漁電共生專案辦公室成立後,市府首件覈准永安區屋頂型漁電共生申請案模擬圖。(高市海洋局提供/柯宗緯高雄傳真)
高市府力拚漁電共生,鎖定7個養殖主要行政區。圖爲永安區魚塭鳥瞰圖。(高市都發局提供/柯宗緯高雄傳真)
高雄市2月初在鳳山行政中心掛牌成立「漁電共生專案辦公室」,開春後宣佈,覈准首件屋頂型漁電共生申請案,地點位在永安區內的魚塭,光電業者斥資3億元投資,申請面積約3萬8000平方公尺,預計發電量約5800千瓦,最快今年8月完工啓用。
副市長林欽榮指出,經濟部去年12月3日公告「漁電共生先行區」,高雄市先行區包含彌陀區、湖內區、路竹區、岡山區、永安區、茄萣區和阿蓮區等7處養殖主要行政區,總計621.76公頃區域,約佔全市魚塭面積的16%,力拚漁電共生210兆瓦設置量目標及吸引105億元投資金流。
爲加速推動漁電共生業務,高市府2月成立「漁電共生專案辦公室」爲養殖產業導入新契機,已着手規畫後續7個養殖行政轄區說明會,及建置漁電共生網頁,提供地主、養殖戶及光電業者公開透明資訊,落實「漁業爲本,綠能加值」政策核心。
海洋局指出,首件覈准的屋頂型漁電共生申請案落腳永安區,市府爲配合中央政策,同時考量當地既有漁業發展及漁民生計,進一步提升土地利用價值,增加漁民及地主收入,由光電業者、漁民及魚塭主攜手合作,以確保三方權利義務,達成整體綠能發展目標。
海洋局表示,該申請案會同相關單位審查,已覈准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或室內養殖場使用,後續依建築相關法令申請使用執照,並在具有養殖或營運事實時提出申請設置屋頂型綠能設施等,再由業者進行電業籌設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