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力山大案 唐雅君緩刑撤銷將入監
▲二審遭撤銷緩刑的唐雅君哽咽落淚。
亞力山大健身中心無預警倒閉案,負責人唐雅君一審獲緩刑,經檢方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15日上午宣判。法官認爲唐雅君、唐心如姐妹爲維護自身的高社經地位,無法面對已無法經營的事實而犯下此案,「殊無可取」,撤銷2人緩刑,其中唐雅君改判1年10個月定讞。
唐心如被控詐欺、商業會計法等罪,一審判刑1年10個月、緩刑4年,高院在詐欺罪部份判她1年4個月,合併其他罪刑共判刑1年8個月,亦撤銷緩刑,仍可上訴,但其中詐欺罪1年4個月定讞,須先服刑。
亞力山大健身中心於2007年底無預警停業,唐雅君被臺北地方法院認定隱瞞重大虧損,停業之前的半年內詐騙7千多名消費者,預付3億2千多萬的會員費,依詐欺罪判刑2年,但考量她將這些錢投入挽救營運而非私吞,因此給予5年緩刑,另需捐給國庫6百萬。
全案上訴後,高院合議庭認爲,唐雅君姐妹緩刑宣告,將無以面對廣大的消費者,也將使社會公義的天平傾圮,產生積欠債務者逍遙法外,而倒會的民衆因無力和解清償,反而要受牢獄之災的不平現象,因此撤銷2人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