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找回少女線條…她到醫美埋線拉皮慘毀容!求償逾339萬法官判賠揭曉
▲吳女到醫美診所做埋線拉皮手術「修修臉」竟毀容,憤向醫師及診所求償300多萬。(示意圖/達志)
一名吳姓女子爲了讓臉蛋擁有少女線條,到臺北某醫美診所(現已結束營業),做埋線拉皮手術「修修臉」,不料事後卻因細菌感染引發蜂窩性組織炎致毀容,吳女憤而向黃姓男醫師及診所提告求償逾300萬元。臺北地院審結,認定黃醫師確實消毒不當有疏失,判黃醫師及診所連帶賠償40萬餘元,可上訴。
吳女主張,她於2016年8月26日至醫美診所接受黃醫師實施的臉部埋線手術,但手術中特殊線材及施打類固醇針劑時,都消毒不當,生理食鹽水也使用不當,致她右臉遭受細菌感染。
吳女還說,黃醫師術後未給予足量及足夠天數的抗生素治療,且在她多次因臉部紅腫回診時,也未懷疑她遭細菌感染,給予細菌培養、病理組織切片等正確醫療處置,更沒有將她轉介至感染專科診斷,只是一再向她表示,僅是遲延性過敏反應,致她延誤治療而毀容,因此求償醫藥費、看護費、收入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共339萬8318元。
據吳女的診斷證明,吳女術後因受非典型結核分枝桿菌感染,到醫院急診、住院,臉部電腦斷層掃描檢查結果顯示,右臉蜂窩性組織炎,且有發燒現象,故由醫師施行右臉清創及置放引流管手術,而術中發現傷口有膿瘍、壞死性組織、膿性分泌物等。
▲法官認爲醫師確實消毒不當造成吳女感染,判醫師及診所應連帶賠償40萬餘元。(示意圖/pixabay)
黃醫師辯稱,非典型結核分枝桿菌的感染途徑很多,吳女使用的線材、器材均經消毒,況且他非診所線材、器材、生理食鹽水的採購保管人,縱使消毒未完全,也非他所致,因此認爲他的醫療行爲與吳女顏面受損結果並無因果關係。另外,黃醫師還說,吳女請求的精神損害賠償200萬元等費用過高,請法官駁回。
法官根據醫審會鑑定報告及吳女提供的相關醫療單據舉證,認爲吳女臉部的細菌感染和蜂窩性組織炎有高度關聯,而感染主因確實是黃醫師注射類固醇針劑時,無菌操作過程不適當,或是使用遭感染的生理食鹽水等個人過失所致,因此判黃男及診所應連帶賠償71萬7275元,但考量診所負責人事前已給吳女31萬元助她治療,因此僅需再賠償40萬7275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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