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臺北報導
許多公司企業常於徵才廣告上註明「限役畢」,惹來不少民衆抱怨就業歧視,臺北市勞工局表示,這種規定已對特定某就業層造成負面影響、也是一種間接歧視,可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處30至50萬元罰鍰。
◄徵才「限役畢」,涉及就業歧視可開罰。(圖/資料畫面)
勞工局表示,目前已辦理多場說明會宣導,建議各大人力銀行與報紙的徵才廣告,排除性別、年齡、兵役狀況、婚姻狀況等條件欄位限制,以免廠商不小心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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