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電商福建可設點 江揆:掌有主導權
兩岸電子商務蓬勃發展,但臺灣業者始終無法名正言順進軍大陸,行政院長江宜樺指出,最近準備簽訂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臺灣終於爭取到電商業者可在福建省設立公司,並可佔有公司股本的55%,掌握主導權,他相信電子商務未來將會是臺灣一個重要的領域。
江宜樺5日接受ETtoday東森新聞雲董事長李傳偉、總編輯蔡慶輝專訪,由於9月10、11、12在臺灣將有一場「兩岸電子商務產業合作及交流會議」,針對電商業者關切未來政策發展時,他提到當初在簽訂ECFA時,臺灣跟大陸就有一個默契,就是服務業的兩岸互惠原則,而這其中也包括電子商務,但真正有具體內容的就是最近服貿協議。
他指出,服貿協議中,臺灣終於爭取到中國大陸開放讓電商業者進入,雖然設點是在福建省,「但電子商務沒有省界,我們雖然只能在福建省設公司,但可以賣到全中國大陸,在哪個地方設都一樣」。
此外,他也提到,最重要的是,臺灣業者可以佔公司股本55%,也就是過半,可以掌有主導權;江宜樺表示,他真的沒有想到臺灣有那麼多潛在的電子商務業者,而現在越來越多人對這產業有興趣,他相信這會是臺灣未來一個重要的領域。
至於服貿協議的審查時程,江宜樺不諱言,政府當然希望越快越好,原本是希望在立法院上會期的臨時會中通過,但因爲反對黨提出舉辦10多場公聽會的要求,所以估計在9月中開議後,就能以一天兩場的方式,大概要花8到9天的時間,經各行各業討論完畢,再來進行逐條審查;而他日前也跟立法院長王金平討論並瞭解進度,「下會期一定會處理,我們有相當大的信心,最後一定可以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