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涉賄選 判3年2月確定
大陸長沙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林懷,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期約賄賂罪,判刑3年2月,褫奪公權4年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大陸長沙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林懷,被控在2019年底,以招待食宿、提供機票補助等方式,動員臺商及臺生返臺,支持國民黨提名的總統候選人及國民黨,最高法院14日駁回林的上訴,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期約賄賂罪,將他判刑3年2月,褫奪公權4年確定。
同案被告湖南省衡陽辦事處主任沈斌、中華兩岸新家庭協會會長蔣明霞、中華湖南邵陽旅臺同鄉會理事長張國君、臺商莊垣漳等4人,二審判刑1年8月,緩刑5年,支付國庫20萬元。另長沙臺協會副會長佟建華、中華婦聯會理事長何建華2人,二審都判無罪,因檢察官未上訴,6人都已判決定讞。
檢方指控,4年前林懷爲了幫國民黨及該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助選,計劃舉辦餐會,並暗示返臺投票支持韓及國民黨,可獲機票補助人民幣1500元;莊垣漳、沈斌、蔣明霞、張國君4人分別將機票補助訊息,傳送至臺商、臺生的微信羣組,沈斌再將有意參與餐會並領取機票補助者加入「返鄉羣」微信羣組以便聯繫。
沈斌等人將報名餐會及領取機票補助名單彙整後,交由聯絡人連上銘(通緝中)統整後,林懷2019年12月11日在長沙市的華天大酒店湖南廳舉辦「湖南省臺胞返鄉投票動員大會」的尾牙聯誼會活動,幫國民黨助選。包括夏姓及胡姓、黃姓等多名有投票權的人,參與林懷舉辦的餐會,表示會支持國民黨及韓國瑜,然後登記領取機票補助並返臺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