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逃漏稅判刑2月確定 黃健庭:司法沒還清白但選擇放下
26日最高法院針對黃健庭藥商回扣案作出逃漏稅判刑2個月確定黃健庭對此做出迴應,表示他沒有貪污,也沒有收回扣的問題,光是1審就延滯5年之久,心中冤屈外人無法體會,司法沒有還我完全的清白,但我選擇放下、往前走。
黃健庭在臉書貼文迴應,他的案件做出判決,他有如下幾點迴應,希望能跟社會各界及關心我的好朋友說明:最高法院的判決清楚說明1件事,那就是他沒有貪污。實際上這件官司延宕了10幾年,查不到任何貪污事實,每庭都判無罪,本案也早該在2017年檢方第一次不合法上訴時(依速審法規定,上訴條件不成立),最高法院就應予以駁回,平白多走了3年的寃枉路。
黃健庭強調,媒體長期以「收回扣」來形容這案件,因爲他們看的是起訴書,然而起訴書內容不等於事實。試想,他若有起訴書所指的犯罪行爲,法官怎可能放過他呢?「收回扣」這個過度簡化又預設立場的說法,對他造成極大傷害。部分媒體至今持續以檢方當初起訴「非事實之內容」做爲報導,混淆視聽,毀我聲譽,非常不公道,想當然爾,這與政治有關。
黃健庭說,從民間轉到地方服務,知道臺東資源匱乏而樂意捐助支持的朋友,他始終感恩他們。他接受企業支援臺東服務處1名助理吳道明,全臺東都知道他是我的助理,絕非法官認定的人頭。至於企業端如何做帳,自己無從干涉起,更從來沒有想幫助他們逃漏稅的企圖。然而主其事的企業主管早獲無罪判決,而他的判決拖延至今,卻仍被認定幫助企業逃漏稅捐,對他極爲不公。
最後黃健庭表示,這場官司,光是1審就延滯5年之久,心中冤屈外人無法體會。所幸我有信仰支撐着他,臺東鄉親認識他、信任他,使他這12年間,得以贏得1次立委、2次縣長選舉,並在臺東交出可以見證的治理政績。
他知道這場官司是上帝給我的磨練,雖然這個結果令人失望,司法沒有還他完全的清白,但他選擇放下、往前走,相信上帝掌管一切,並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