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產業外勞新措施!今日下午4時起需填「居家檢疫計劃書」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圖/記者張榮恩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針對國際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國內加強各項管制措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7)日宣佈,今日下午4點開始申請產業外勞,必須填寫移工申請入境辦理居家檢疫計劃書,並做好相關場地安排。

勞動部爲加強國內防疫,自即日起修正入境移工居家檢疫辦理方式社福類的居家檢疫,統一入住政府安排的集中檢疫場所;產業類的居家檢疫場所仍維持由僱主或仲介公司辦理,但須事先經權責機關實地查覈確認後,始得引進移工。

勞動部政務次長劉士豪說明,針對新引進的產業外勞,今天下午4點開始,所有僱主要申請產業外勞必須先填寫「移工申請入境辦理居家檢疫計劃書」;居家檢疫時,在事前必須由地方政府勘查居家檢疫場地,維持一人一室、門禁管制、配備消毒措施等,檢查完成才能讓移工進入我國。

至於社福類(含機構看護工、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的居家檢疫,將統一入住政府安排的集中檢疫場所,包含衛生福利部提供400牀檢疫場所,及勞動部刻正洽仲介公會委託辦理230牀,惟費用應由僱主負擔。因集中檢疫場所的牀位數有限,109年3月28日起社福類僱主引進移工前,應先取得入住集中檢疫場所的證明文件後,始得引進移工。

依據疫情指揮中心109年3月17日指示,自同日16時後登機入境的移工,應辦理居家檢疫14天。截至3月26日,共計應辦理居家檢疫移工人數爲2,758人,產業類共1,732人,社福類1,026人。其中,94.31%系由仲介公司代爲辦理,5.69%由僱主自行辦理。

勞動部另建議僱主可採取下列配套措施,解決人力需求:

1、鼓勵僱主以國內承接方式聘僱移工。

2、鼓勵僱主僱用失業勞工,本部將提供僱用獎助每人每月新臺幣9,000元至1萬3,000元,最長12個月。家庭有照顧需要者,可撥打長照1966專線洽詢提供照顧資源

3、鼓勵減班休息或暫無移工需求的製造業僱主釋出移工,供所需僱主國內承接,於防疫期間釋出移工名額,未來申請時將同意不予管控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