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67億元」背後的真相與警惕

社會貧富差距擴大的不滿,讓決策高層感受到強大的壓力,馬英九總統日前更在國慶文告中明白宣示要爲維護「社會公義」而推動稅制改革。「貧窮在那裡,政府關懷就到那裡」,的確是一句令人感動的話。但是,談到稅改,民衆心中難免會出現許多疑問。馬總統一上任就成立了「賦稅改革委員會」(賦改會),期間長達一年半。民衆想問的是這段期間賦改會到底做了些什麼?「社會公義」不也是賦改會當時提出的改革目標之一嗎?賦改會的實際成效如何?爲什麼稅制改革越改反而讓社會覺得稅制越不公平,背離社會公義的目標越遠?我們希望這些民衆心中的疑惑,馬總統不但聽到了,更是馬總統也想要知道答案的疑問。

租稅之所以能夠促成社會公義的實現,乃是藉由量課稅設計,發揮重分配功能,而這也是直接稅包括所得稅遺產贈與稅等最主要的任務。一般而言,資本利得繫有錢人重要的所得來源,也是讓其變成有錢人的主要原因。因此,若所得稅的課徵未能有效掌控資本利得,則社會所得分配必將益愈擴大。不幸的是,我國的所得稅制正是這樣的例子。數十年來,對房屋土地證券等交易所得之課稅,不但體制零亂,房屋課所得稅,土地課土地增值稅,證券則免稅,而且又因爲課稅設計不良,造成稅基低估不實,大幅削弱了所得稅原應發揮的重分配效果。這是我國稅制的老問題,非馬總統所造成,馬總統自亦無需爲其負責。只是,馬總統的稅改承諾並沒有帶給民衆這方面的新希望,不免讓人有些遺憾而已。

但是,另外一個遺贈稅的改革,就完全是馬總統的責任了。2008年底,賦改會在行政院高層主導下,紛亂中通過了將遺贈稅率大幅降至10%,理由是吸引臺商資金迴流,投資建設,刺激經濟,創造臺灣成爲國際性的「財富管理中心」。從2009年1月降稅迄今,海外資金的進出變化萬端,有淨流入亦有淨流出,其與遺贈稅率的調降難謂有短期直接的關連性。更不用講目前由於熱錢的大量流入臺灣,害得央行還得爲打擊匯市投機套利,維持匯率穩定而疲於奔命了。尤有甚者,遺贈稅率已調降近2年,市場上的資金一直很充沛,但我們除了看到豪宅房價被炒高起來之外,政府口中當時所吹噓的「財富管理中心」卻連個影子都沒有。金融海嘯陰霾已漸消逝,但遺贈稅的錯誤改革卻讓臺灣的經濟,從「復甦」變成「富蘇」,只肥壯了那些有錢人。

我國遺贈稅原採累進課稅,每100件遺產稅申報案平均只有5件需課稅,且其中適用最高三級距者所繳的稅就佔了全部稅收的90%以上,由此可見其平均社會財富的明顯功能。贈與稅雖未如此高度累進,但亦有類似的效果。近幾年來,遺贈稅稅收每年平均大約爲280億元,將稅率降至10%後,據估計稅收損失約爲200億元左右,而這些錢本來都應該是少數財富金字塔頂端的有錢人所該繳的稅。稅收的損失固對已岌岌可危的財政造成威脅,但其對社會公義的傷害更是難以衡量。

財政部最近常對外說,2009年實施新制遺贈稅後,稅收仍有223億元(遺產稅172億元、贈與稅51億元),比前一年的290億元只少了67億元而已。言下之意似乎是降稅之後對遺贈稅重分配功能的傷害並未如想像中大,想要以此爲錯誤的政策找藉口。但真正的原因應是遺產稅的申報與課徵時間較長所造成的,依據稅法規定,遺產稅須於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申報,其間還可申請延長3個月,2008年後半年的死亡案件仍然須按累進稅率在2009年繳稅,因此真實的降稅損失還未來得及完全顯現。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贈與稅稅率已降爲10%,但2009年贈與稅的稅收卻仍維持與2008年一樣(51億元),這表示贈與的案件或金額已大幅增加。根據統計,2009年全國房屋贈與移轉棟數較2008年增加將近2,000棟,達3.3萬棟,已創歷史新高。今年截至8月底止,贈與移轉房屋棟數就已達23,997棟,估計整年結果將再破歷史紀錄。降低贈與稅負讓有錢人在生前規劃將財產移轉給子女的成本減輕,故贈與案件與金額未來必定會不斷提高。此外,由於房地產的贈與課稅系按照低於實際市價甚多的公告價格(房屋評定現值與土地公告現值)爲標準,節稅的利益比直接贈與現金更大,因此以房地贈與子女移轉財富的案件與金額亦必益愈增加,這不啻是一種對租稅不公雪上加霜的打擊。

馬總統對社會公義與稅制改革的關心,我們感到欣慰,但遺贈稅率的大幅調降卻是一項與縮短貧富差距目標背道而馳的錯誤改革。「67億元」的正確解讀告訴我們,遺贈稅調降對社會所得與財富分配造成的傷害將越來越嚴重,在此情況下,未來的稅改將何去何從,不知道馬總統心中的那一把尺會怎麼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