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平臺企業不應給減費讓利“添堵”
“大型互聯網平臺向金融機構收取導客引流費或者信息服務費,推高了融資成本,有平臺收費標準高達6%-7%。”近日,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在介紹對實體經濟減費讓利情況時報出的這個數據,引發輿論關注。
近年來,黨中央多次強調,要強化對實體經濟、重點領域、薄弱環節的支持。減費讓利是在實體經濟最困難的時候雪中送炭,爲全面復工復產和宏觀經濟整體恢復提供有力的支持。2020年,銀行業減費讓利3568億元,較2019年增加40%,與降低利率、貸款延期還本付息等政策相配合,整個金融系統向實體經濟合理讓利1.5萬億元。
然而,在針對減費讓利進行的監督檢查中,也有一些問題浮出水面。一些大型互聯網平臺憑藉數據和流量優勢,通過導客引流來收取6%、7%的費用。原本好不容易降下來的企業負擔,就這樣又被拉上去了。
平臺企業佔據數字經濟“食物鏈”的頂端,企業規模大、客戶流量多、數據信息全,與銀行合作爲其做導流,本屬正常商業行爲,無可非議。但是憑藉自身優勢地位,以流量做籌碼,收取高額費用,就說不過去了。
實體經濟是基礎。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是國家的基本政策,不僅僅是某個部門某個行業的責任,而是社會各方面的共同責任。這是涉及國家經濟發展和穩定的大是大非問題。特別是在我國經濟恢復不均衡、基礎不穩固的情況下,平臺企業在此事上的做法,着實不妥。
針對上述問題,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的監管措施,既要規範銀行端收費,同時也要對包括大型互聯網平臺在內的其他市場主體加大規範力度。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平臺企業不可以隨心所欲。平臺企業憑藉“龍頭”地位,收“過路費”“買路錢”,雖一時暴富,但絕對無法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