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減稅、刺激消費? 財長:對社會不公平
前財政部長顏慶章提出,政府應該鼓勵民衆在國內消費,從消費稅着手。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通常能力愈高的人消費能力也愈高,如果從消費上給予減稅,對於社會來說並不公平。
政院將於今(8)日召開行政院紓困振興方案「稅務協助減負擔,攜手防疫度難關」說明記者會,由行政院政委龔明鑫、財政部蘇建榮部長出席。
有外界疑問,如果要鼓勵民衆在國內消費,應該在所得之中給予一個扣除額。
蘇建榮有三個理由反對,其一是所得稅是所得稅、消費稅是消費稅,這兩個稅意義不同,不可以混爲一談。
二,如果要修正所得稅,針對消費給予一個特別的扣除額,還是要修正所得稅法,最快也是明年纔可以適用,同樣緩不濟急。
三,最後蘇建榮認爲,通常愈有能力、愈有錢者消費能力也會愈高,所以從消費來減稅的話,恐怕對社會、貧富並不公平,從這角度來看,也是不合宜的想法。
同時也有媒體問及,也有企業提出,調回營所稅的稅率,從現在的20%調整爲17%,但是蘇建榮也表示,同樣要修正所得稅法,緩不濟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