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強迫女中學生拍不雅視頻 還提出過分要求
張某是湖北人,1994年11月生,中專文化。受害人小月(化名)是廣西人,2003年11月生,案發前在廣西某中學就讀。地域、年齡都不同的兩個人,原本不會有任何交集,因爲張某的犯罪行爲,小月的生命永遠定格定在了15歲,給家人留下了無盡的痛苦。
檢察機關指控:2018年6月,被告人張某利用微信等網絡聊天軟件與被害人小月進行聊天。2018年6月18日,張某明知小月系未成年人,仍要求小月在菜市場、家中拍攝自身隱私部位的不雅視頻等供其觀看。
小月按張某說的照做後,張某竟然還提出了更過分的要求...
產生後悔心理並明確拒絕張某的要求,張某便謊稱能夠登陸小月的微信和QQ,看到微信裡有好多小月現實生活中的家人,以將小月的自拍視頻發給小月家人和同學威脅小月,致使小月又按照張某的要求在汽車內、公共廁所給張某發自拍不雅視頻。
2018年6月24日,小月與張某的聊天內容被小月母親發現,出於羞愧,小月在家中跳樓身亡。小月家人痛不欲生,隨後報警。2019年5月30日,張某被公安人員抓獲,同日,因涉嫌犯強制猥褻罪,張某被刑事拘留。
2019年7月31日,張某被執行逮捕。此後,案件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張某強制猥褻婦女,情節惡劣,其行爲已構成強制猥褻罪。張某自願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2020年9月15日,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張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一審宣判後,張某不服,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張某在上訴狀中稱:其是2019年5月29日被公安人員抓獲,一審認定2019年5月30日錯誤;其一開始並不知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且沒有強迫被害人發視頻;被害人自殺並非全部是其造成,一審認定事實錯誤;一審判決量刑過重。
二審中,張某的辯護人辯稱:上訴人張某羈押起算日期程序違法;張某與被害人沒有見過面,不應當認定張某明知被害人是未成年人;張某沒有脅迫被害人與其聊天;一審判決認定被害人的死亡是由張某造成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綜上,認爲一審法院認定部分事實不清,量刑過重,請求改判張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審中,南寧市人民檢察院認爲: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證明上訴人張某以尋求性刺激爲目的,通過微信聊天對未成年人進行施壓,強迫被害人按其要求自拍不雅視頻供其觀看,強制猥褻的犯罪事實客觀存在並致被害人自殺,張某強制猥褻婦女,情節惡劣,一審法院量刑適當。
在案的抓獲經過證實張某於2019年5月30日被抓獲歸案,張某也在傳喚證上簽字確認到案時間爲2019年5月30日,二者相互印證,張某提出2019年5月29日被抓獲沒有任何證據支持。
張某的供述以及微信聊天記錄證實其明知被害人是未成年人,仍逼迫被害人拍攝裸體視頻供其觀看的事實;從被害人的遺書、證人證言、微信聊天記錄並結合被害人的情況,被害人系未滿十六週歲的中學生,涉世未深,缺乏判斷和自我保護能力,張某強迫被害人自拍不雅視頻供其觀看,使未成年人格尊嚴和心理健康受到嚴重侵害,當被害人母親發現聊天記錄及視頻後,被害人產生羞愧心理,當天即跳樓身亡,是接續發生的事情,有因果關係。綜上,張某的上訴理由均不成立,建議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法院:張某的行爲與小月自殺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二審期間,南寧市人民檢察院、上訴人張某及辯護人均未提交新證據。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爲,上訴人張某強制猥褻婦女,情節惡劣,其行爲已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強制猥褻罪。
對於上訴人張某及辯護人所提其被公安人員抓獲的時間爲2019年5月29日的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經查,抓獲張某的二位民警出具的抓獲經過證實張某被抓獲的時間爲2019年5月30日,在案的傳喚證上張某簽字確認的到案時間亦爲2019年5月30日。
對於張某及辯護人提出,被害人自殺並非全部是張某造成,一審認定事實錯誤以及量刑過重的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經查,被害人系一個尚未步入社會的在校未成年學生,其受到張某的威脅後被迫向張某發送自己的不雅視頻,被害人的人格尊嚴和心理健康受到嚴重侵害,當被害人母親發現了張某和女兒的聊天記錄及不雅視頻後,被害人更是羞愧難當,害怕家人對其失望,在事情暴露後不久就選擇跳樓自殺。如果沒有張某之前強迫被害人發送不雅視頻的行爲,就不會發生被害人因羞愧而無法面對現實自殺身亡的後果,故張某的行爲與被害人的自殺後果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張某強制猥褻未成年人,造成被害人自殺身亡的嚴重後果,情節惡劣,依法應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審量刑並無不當。
對於張某及辯護人所提張某不知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且沒有強迫被害人發視頻的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一審判決已進行了詳細闡述,二審法院認可一審法院的意見。
近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駁回張某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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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張某上訴,維持原判
專家:張某的行爲構成強制猥褻罪,量刑準確
一、二審法院對張某的判決是否準確?家庭、學校如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西北政法大學副教授錢卿介紹,從法律的角度看,一二審法院對張某定罪準確,“張某的行爲構成強制猥褻罪,量刑也符合法律規定。”錢卿說,張某強制猥褻未成年人,造成被害人自殺身亡的嚴重後果,屬於情節惡劣,應適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款,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何永萍介紹,性侵害除了行爲上的性侵害,言語上的性侵害,還包括視覺上的性侵害,比如強迫未成年人拍攝隱私部位、一起觀看有暴露隱私部位鏡頭的電影、視頻等。防範性侵害,就要用強大的法律武器保護未成年人。《憲法》第38條規定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規定保護未成年人不受性侵犯。《刑法》專章專節規定了包括強姦罪、強制猥褻罪、猥褻兒童罪、強迫賣淫罪等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的罪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家庭、學校應加大對未成年人相關教育。”平時要教育、引導未成年人自尊自愛,養成“隱私部位不能碰;小恩小惠不能要;不良信息不去看;結伴而行不落單”的好習慣,最後,萬一受到不法侵害,一定要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讓不法分子早日受到應有的制裁。
來源: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