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威信發通告:城區內禁止遛狗 違反三次將捕殺
(原標題:昭通威信縣發通告:城區禁止遛狗,違反三次捕殺!你怎麼看?)
11月13日昭通威信縣發佈
具體內容如下
關於威信縣文明養犬、禁止遛狗的通告
各位市民:
爲加強威信縣城市規劃區養犬的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城市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倡導市民文明規範養犬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昭通市城市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針對當前養犬現狀及存在問題,特作如下通告:
一、市民必須對所養犬隻實行栓養或圈養,養犬事宜不得擾亂社會的正常秩序及干擾他人的日常生活,且須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養犬許可證;如不按要求進行栓養或圈養的,一旦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縣城市主管部門將根據《昭通市城市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之規定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第三次聯繫公安機關予以捕殺。
二、縣城城區內禁止遛狗,一旦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縣城市主管部門將根據《昭通市城市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之規定: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第三次聯繫公安機關予以捕殺。
三、專門從事犬隻經營和服務的機構,應當符合有關動物防疫規定,依法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四、威信縣公安局、威信縣農業農村局、威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威信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可以隨時對城區野犬、狂犬、流浪犬等危險狀態物以及犬隻交易規範情況等開展聯合執法,維護城市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
五、養犬人不服從糾正和處罰,拒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視其情節輕重,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對於違反本規定的行爲,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制止或向有關部門舉報,並有權瞭解對舉報的查處結果。舉報監督電話:110(威信縣公安局)、0870-3190868(威信縣農業農村局)、0870-6123204(威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0870-3095110(威信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七、2020年11月20日前爲宣傳發動、自我整改階段;2020年11月20日後開始集中整治,全面糾正城區不文明養犬行爲。
八、未盡事宜,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逐步依法完善規範,本通告事項由相關部門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威信縣公安局
威信縣農業農村局
威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威信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