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地檢署。(報系資料照,程炳璋攝)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黃慶瑋接獲臺南市政府告發某藥廠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經指揮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臺南市警局、高雄市湖內警分局等單位,會同臺南市及高雄市動物防疫保護處人員,於1日搜索5處地點,傳訊7人到案,當場扣得金黴素稀釋液98箱(每箱12瓶)、安莫西林懸浮稀釋液100cc裝21箱(每箱24瓶)等動物用僞藥及生產機具等物。
檢方訊問後,認定分別擔任藥廠負責人、廠長的楊姓父子等人,未經覈准擅自制造金黴素稀釋液等僞藥,販賣給臺南、高雄、嘉義地區等養豬戶,諭知楊姓父子分別具保80萬元、50萬元,楊姓業務員、趙姓藥師各具保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