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國外無「熱浪假」 僅縮短工時
近日有報導指勞委會有意擬「熱浪假」(高溫假),勞委會10日出面否認這樣的說法,表示有參考國外經驗,編撰「高氣溫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保障勞工健康,目前仍持續蒐集相關資料,並指國外也無「熱浪假」,只是縮短工時。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處長傅還然表示,爲預防勞工在高溫下工作中暑,危害身體健康,已有「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規範勞工在室內高溫(鍋爐房、熔爐、熔融鋼鐵、玻璃等)工作與休息時間分配。
譬如說,符合「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適用範圍下,綜合溫度熱指數最嚴重情況下工作者,每工作15分鐘需休息45分鐘;中度情況者,工作30分鐘休息30分鐘;輕度情況下,工作45分鐘,要休息15分鐘。若違反相關法令,最高可罰新臺幣15萬元。
傅還然提醒,僱主應評估勞工的工作環境,採取適當控制機制,施以輪班制、休息制和充足的飲水服務,另有遮蔭設備,讓勞工有足夠的時間和空間可以休息。
此外,關於媒體報導勞委會正在研擬「熱浪假」,勞委會對此否認,並指出美國加州也只有加強預防措施,縮短勞工的工作時間,並沒有所謂高溫假,不解爲何休息的概念會變成放假。
國外放「熱浪假」 臺灣也跟進?
上海有「高溫假」 臺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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