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花酒換驗收放水 3名前新北市技士遭判刑

花酒換驗收放水,3名前新北市技士遭判刑。(本報資料照片

已遭撤職的新北市新莊區公所技士林國憲賴錦彰林振謙,8年前接受廠商賄款及喝花酒招待,交換工程驗收放水,臺灣高等法院將林國憲判刑10年10月,賴判刑3年,林振謙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可上訴。

林國憲等3人分別承辦當年的南新莊標案及新莊抽水機標案,他們在驗收工程完畢後,要求業者招待他們到有女性陪侍的店家喝花酒,並交付賄款,以作爲其等協助通過驗收之對價;業者爲避免遭林國憲刁難,只好招待他們吃喝並付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