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前司長收回扣喝花酒 貪污罪判7年10月
文化部人文司前司長朱瑞皓被控收回扣喝花酒,今遭臺北地院判刑7年10月。(本報資料照片)
文化部人文司前司長朱瑞皓,在擔任傳藝中心副主任期間,將標案資訊泄漏給特定廠商,並收取回扣,以及上酒店喝花酒,遭到起訴。臺北地院審結,今依貪污罪判朱應執行7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沒收犯罪所得180萬元,可上訴。
另外,北院另判白手套陳金源應執行5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沒收犯罪所得58萬元;白手套邱祥豪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沒收犯罪所得22萬元,緩刑3年,應繳公庫20萬元;廠商廖育強應執行1年徒刑,褫奪公權1年,沒收犯罪所得34萬元,緩刑2年,應繳公庫10萬元。
檢方指控,朱男任職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副主任時,2018年承辦「臺灣戲曲中心三樓多功能廳等空間室內整修工程」標案時,因安慶營造負責人廖育強有意承攬標案,遂透過白手套陳金源與朱接觸,朱即泄漏招標資訊給陳金源,雙方並約定回扣成數。
朱協助安慶營造得標後,2019年1月間透過陳金源向廖育強索賄,廖育強遂交付60萬元現金,由陳金源及邱祥豪轉交朱。朱男另在琴房統包案收受120萬回扣,並接受招待上酒店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