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掌門人插手教師經濟適用房項目:漲價後幫老闆擺平職工
“我徹底出賣學校利益,嚴重損害羣衆利益,肉吃了,湯喝了,連骨頭渣渣都不留,天理何在!”4月19日,四川省紀委監委披露了成都師範學院原黨委書記曹子建的懺悔錄內容。
1999年,曹子建調任成都師範學院的前身——原四川教育學院擔任副院長,2008年又升任爲學院黨委書記、院長,45歲就被提拔爲正廳級領導幹部。雖然仕途“一路高歌”,但有一件事卻始終讓他耿耿於懷。
曹子建表示,“回成都以後,我們沒得房子,當時我就住在大哥家裡面。我大哥也幫我看有沒有合適的房子,帶我去看了成華區有一套房子,這個房子很不錯,而我們兩口子在西昌(工作)17年所有的積蓄(還是)買不起。”
四川省紀委監委介紹,房子看得上、買不起,這使得曹子建心裡的天平陡然失衡,他暗自立下“住好房子”“過好日子”的人生目標。在與商人老闆們的觥籌交錯中,他開始盡情享受着不法商人老闆們吹捧奉承、迎來送往所帶來的“快感”之中。
四川省紀委監委第十一紀檢監察室副主任吳紅萍披露,通過調查發現,在長達22年的時間裡,曹子建及其家人把商人嶽某某名下的多家餐廳當成了“家庭廚房”隨意吃喝,消費高達12萬元。
2006年,四川教育學院開始實施教師經濟適用房項目。某投資公司負責人孫某就找到了曹子建,表示希望能夠承接該項目,且許諾願意給曹子建“好處費”。
在曹子建的幫助下,孫某順利拿下了這個項目。2007年春節前,孫某爲了兌現承諾,一次性就給曹子建送上現金30萬元。而這30萬元僅僅只是開頭,在接下來的幾年裡,孫某每年都會送給曹子建20萬元到40萬元不等的“好處費”。調查查明:2007年至2011年間,曹子建先後14次收受孫某所送現金共計人民幣410萬元。當然,金額如此之大,必然還夾帶着其它的利益交換。
在孫某獲得該項目後,曹子建爲房屋銷售也是煞費苦心。“就把房價提起來了,從2750(元)就漲了1250(元)變成4000(元)。當然這一來過後,他(商人老闆孫某)肯定賺得不少 ,特別是(我)要把這個工作做通,我們(在)全校上下,反覆做工作,幫他(商人老闆孫某)把職工這個因素擺平。”
另外在2011年,四川省發改委、教育廳要求清理並立即停止對外聯辦“校中校”。爲了在退出二級學院時謀取更多利益,聯合辦學投資人汪某某、劉某等人找到曹子建,商談退出補償事宜。在收下對方多次賄款後,曹子建貿然組織召開學院黨委常委會,直接拍板不按照原合作協議中的解除條款進行執行,而改爲每年按投資本金的20%,定額支付給3家投資企業,並約定支付期限從2011年開始計算,直至2035年原協議期限滿,學院共需支付2.26億元。而且,該決策事項未按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審批,造成國有資產管理出現重大風險隱患。
吳紅萍指出,曹子建案是一起高校辦學、基建、後勤領域“以學謀私”的典型案例。它既暴露出個別領導幹部政治建設弱化、紀律規矩意識淡薄的特點,也暴露出個別高校制度機制空轉、權力運行缺乏監督制約等深層次問題。
調查發現,2000年至2021年間,曹子建利用擔任四川教育學院副院長、院長、黨委書記,成都師範學院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先後收受他人所送乾股及錢款共計1000餘萬元。2023年7月,曹子建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並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同年12月,曹子建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