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臺灣文創作是否真的可恥?
臺灣著名的鄉土文學作家黃春明先前應邀至臺南演講,被在場「觀衆」舉牌抗議,因氣不過而口出市井之言,被罵之當事人一狀告上法庭,導致他被判緩刑兩年罰款一萬元。針對這起社會譁然的判決,法官是否公平正義,現姑且不論;本文僅談寫臺灣這塊土地的人事物,是否真的需要用臺語文寫作纔算是如假包換的臺灣本土文學纔算對得起臺灣,而用所謂的中國語(漢字)創作是不是就是讓臺灣蒙羞、可恥說起。
一、 漢文字俱有互通性
首先就我們一直以來使用的這個正體圖塊化文字(先統稱爲漢字),本身有互通性並沒有發音的問題,也就是說同樣的字、詞,其本身並不會因爲當地的母語言不同而造成當地人對這種文字的理解產生困難,甚至這種文字日本人也會懂一些,還以一些這種所謂的漢字拿來當成自己本國的文字呢!拿來從事文學創作,日人還覺得漢字是較爲正式的文字,但未見日人有任何抗議或者覺得此文字非我國之文的不適之感存在。故臺灣本土的文學以漢字來表述來創作應是說得通的,不會因爲使用了漢字來記錄臺灣的事就不成臺灣文學,並沒有這事,這就是因爲漢文字之互通性使然。
二、漢文字是客觀化而存在的
漢文字的特色,漢文字其本身是圖塊化的、是互通不受語本身拘束的,這個文字就單單客觀化的映像上,是不具任何語言地方化色彩的,此文字本身是中立客觀化而存在的符號。就如上一點舉出的日人也拿漢字來當做本國語的例子來說,中國大陸各處、香港本身其母語不盡相同,但未見處於臺灣文化圈當中之臺灣人讀了該地以漢文字表達的文章(除了地方特色之用語外),在於理解文意上有任何困難處(甚至包含了漢字的日文我們也能懂一點),這是何故?難不成我們出生在同一個地方,說了同樣的話、念過同一所大學、聊過幾次天、或者有心電感應?當然都不是!其根本就是因爲這個漢文字這個圖塊化系統的文字,是別於拼音文字,乃是獨立而客觀存在的一個國際通用性符號,進一步說就是目前我們的語言系統與文字系統乃是分開的,某種意像來說是開放、便於傳播的方便大衆理解的。
那麼所謂的以臺灣話爲基礎的臺灣文勢必要使用拼音文字才能說得通,拼音文是目前世界各國大致上在用的文體,如英語系國家便以英文拼音文字書寫、西班牙便寫西班牙拼音文,拼音文字有一個別於圖塊化文字的特色,就是語言與文字必需綁在一塊,否則完全行不通。並沒有說西班牙文英文拼音的單字來表述的道理存在,故英文的拼音文字代表英語、西班牙的拼英文字代表西班牙,文字代表語言的觀點在此才能夠存在,某種意像來說是封閉的、較不利於傳播的,必須是該國講該母語的人才能看懂的文字。
在這裡並沒有批評圖形文字與拼音文字優劣的意思,而是述說一個衆所周知的現象,當然拼音文字也有其易學,只要一學拼音文字其聽、說、讀、寫大致都完成的優點存在。
看到這裡一定會有人覺得筆者在亂扯,最好會有講英文的外國人能夠不學中文而看得懂漢字的道理存在,我只能說外國人之所以看不懂漢字,那是因爲他看不懂的這個字本身的意思,而不是他不懂這個字的讀音纔來不懂這個字的意思。舉個例子,如「母」這個字,臺灣話、北京話、廣東話、日本話,讀音不盡相同,但意思卻都一樣,這就說明「母」字並不屬於任何國家任何主觀上的文化任何的語言,而只是一個意思理解上的符號。
就這層意像上來說,黃春明以漢文字來創作臺灣本土文學,好讓各個國家各種說着不同語言的人來看得懂臺灣這個文化裡的事,反而有其開放性的、便於傳播文化、方便理解,等種種優點存在,單就這個意像上來說,黃春明以漢字創作反有其先進性存在,反而爲臺灣文學增光!
三、文化是互相交流而不斷演進的存在,語言不至於干涉或阻礙這些交流
但還是有人會說那漢字盡是記載了一些中國的事情阿,換句話說用漢字創作難免就會用到中國語的習慣用字…等等的,這樣不就失去了臺灣文學、文化上的特色了嗎?
我不否認文字本身會承載一些文化上的東西而存在。但是,既然我們說漢字本身具有互通性、那麼其實文化本身也是具有互通性的,誰說臺灣文化不會有其他文化的參雜?美國文化就不會受英國的影響?一定都有!但文化本來就是與其他文化互相交流不斷演進而存在的,如果過份的強調臺灣文而排斥其他文字甚至文化的成份存在,那麼這個文化就會因爲過份強調語言與文字而變得過份的狹隘了,我想就這層面來說只要對目前世界上的事稍稍有了解的人大概都懂,所以就不多做解釋了。
所以黃春明以用漢字創作臺灣文學,反而使臺灣文學不至於有排他性、狹隘化的傾向,甚至是充滿包容的,從這一點看是值得肯定的。
但仍試舉一例:
西方文明受古典希臘文明影響甚深,英國曆史學家費雪在其著作當中寫到「我們歐洲人是希臘的後裔」,而目前的西方人並沒有說希臘語或者寫希臘的文字,而是用英文等等的語言來理解當時的希臘,認同當時的希臘文化,並不見歐洲人用任何文字任何觀點來理解希臘當時的文化,而後覺得有任何可恥之處。
四、漢字到底屬於哪個語言
一定還會有人覺得,漢字就是中國語,代表的就是那個中國的發音,那就來探討所謂目前我們所用的文字到底屬於哪個語言。
臺灣目前所稱的國語普通話,是以北京口音爲基礎就是所謂的北方話,不過這話是滿清入關以後所制定的官話,那麼說這個漢字本身屬於目前的中國普通話的發音,那麼就是說不通的。
那上古孔子、老子所處的那個時代他們所講的語言呢?其實上古漢語早以與目前的語言發音系統甚至語法上早就大異其趣了(君不見尚書之難懂不可盡讀卻是當時的口語)
這樣就只能追朔中古的漢語了,大家都知道我們說的所謂臺語(閩南語),其實就是承襲至中古漢語的所謂河洛語系統而來的,中古漢語皆是目前臺語的側讀,其基本的發音髮式都一樣,所以唐詩三百首用目前中國的普通話讀反而會有平仄不對及其他矛盾處,但是用臺語讀之則非常順暢毫無不通順處(除非你不知道該字的臺語發音),從這一點來看,漢字恰恰是與我們臺灣所說的臺語相對應的。
所以說用漢字來寫臺灣話來創作臺灣文學,反而是名正言順的,沒有任何不可取的地方。如果說臺灣文才能代表臺灣,那麼生存在臺灣的客家人、原住民、漢人等等的並不懂所謂閔南語的人該怎麼辨?除了書寫漢字恐怕沒有其他方法可以解決。
總結以上數點,我們可以得出語言與文字與文化之間其實並沒有那麼樣「必然性」的關係存在,若用英文寫作臺灣的人事時地物之風貌,大可稱其爲臺灣文學,並不會因爲語言而否定了這個文學本身的價值,更不可能用「恥」字來形容這種做法。
當然我們並不能否認漢文字與中華文化有重大的關聯性存在,但中華文化早已成爲了世界遺產,爲世界公民所共有之文明,既不屬於中國也不屬於臺灣,文字亦然,斷不該用「中國語」來定義漢文字。因爲在這個中華文化的大架構下,我們早已分不清你我之別了。其後因地、因國制宜的文化區別,大可以國名、地名做一分類區別,若不做區別打成一片我們也不妨大方的接受。君不見我們臺灣許多作家乃用西方所發明的電腦來進行文字輸入,那麼我們是不是可恥了呢?當然不會,我們必需認清這一點!
●作者吳翊愷,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四年級。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各界的聲音與意見,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