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週刊/臺灣創新板、戰略板可否結合應用?
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文/林筠騏
先來說文解字一下,SPAC是英文「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的簡稱,直接翻譯就是「特殊目的收購公司」,是透過先募集資金,讓這家「現金公司」先上市,然後再收購公司,讓被併購的公司直接「借殼上市」的管道。
由於SPAC在申請IPO募集投資所需的資金時,並不確定會併購哪間公司,而是在募集完資金上市後,才由SPAC的管理團隊去尋找要併購的目標;因此投資人在投資SPAC時,並不知道自己未來是投資什麼公司,所以SPAC也被稱爲「空白支票公司」(Blank-Check Company)。
華爾街瘋SPAC上市
SPAC創立時,通常是由具私募股權、併購、營運經驗的管理者領導。對投資人來說,在標的是什麼都不知道的情況下,選擇將資金投入,主要就是信任經營團隊,團隊的背景、經歷、管理哲學、投資策略等等讓投資人買單。而SPAC必須在一定期限內找到併購標的,並且完成併購,否則就會被迫清算解散,將資金還給投資人。
SPAC其實也不是這兩年纔出現的,在一九九○年代就已經存在。最具知名度的當屬漢堡王的重返榮耀,二○○六年漢堡王曾登陸紐交所,在金融海嘯後因營收、股價表現不佳而被收購下市,後來藉由被SPAC公司併購再借殼上市。這幾年來,這樣的案例並不多,一直到了二○二○年才呈現爆發性成長,達到二四八家,今年統計到現在爲止,更已經有二九六家,SPAC在華爾街已然颳起了旋風。
而這股SPAC上市風也吹到了臺灣,日前立法委員在立院質詢金管會時提到,臺灣是否有可能出現SPAC?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已請證交所研究可行性。
其實,從歷史來看,臺灣早在三十年前就有類似的「現金公司」,在一九八九年時,建弘投信就曾經上櫃,是臺灣第一間掛牌上櫃的金融公司(二○○三年併入第一金、下櫃),摒除掉借殼上市這段,概念有點相像,投資人投資資金,讓投信公司去選擇標的投資,只是在建弘投信之後並不見其他投信上櫃。儘管後來二○一四年金管會修訂相關規定,並增訂「核發投信事業申請股票上市、上櫃及興櫃登錄之同意函審查標準」,代表國內投信可以申請上市,只是,多年來仍未見投信公司上市。
臺灣投信公司上市櫃概念
除投信公司上市櫃的概念外,SPAC跟臺灣投資人熟知的投資控股公司也有點相似,只是投資控股公司是把既有的公司整並起來。臺灣的投資控股公司已臻成熟,例如臺灣第一家上櫃的昆鼎投資控股公司,十多年來,旗下已經併購了多家子公司。以及太陽能廠新日光、昱晶與昇陽光電整併成聯合再生公司,都交出不錯成績。
不同於投資控股公司,SPAC是先募集資金成立公司,讓這家公司上市,之後公司團隊再去找標的併購。對於被併購者來說,可以用最快的時間「借殼上市」。這對於新創公司來講,無疑是搭上了快速列車,縮短上市時間。
爲資金與新創公司搭橋
例如衛星發射公司Rocket Lab日前就宣佈,要與「Vector Acquisition」(SPAC公司)合併,成爲通過「空白支票公司」上市的初創公司。更早之前,軟銀孫正義的願景基金,也宣示要成立SPAC新公司;李嘉誠之子李澤楷也成立三家SPAC。在美國貨幣持續寬鬆,熱錢氾濫的情況下推波助瀾,這類捧着現金找標的的公司只會多不會少。
借殼本身不是壞事,臺灣資本市場的借殼也行之多年。SPAC相較於傳統的借殼上市,又是乾淨的現金公司,沒有過去舊殼會有經營不善等包袱,爲資金跟新創公司(或隱形冠軍)搭起很好的橋樑。
臺灣的資本市場還是很厲害,尤其臺灣的創新板、戰略板也將在二○二一年第三季開板,要找到並協助臺灣的潛在獨角獸快速成長。如果這時結合SPAC,在臺灣過去的經驗基礎上再去精進,也許可以迎頭趕上,在發展跟監管上做得比其他國家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