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家綺代言的「卡氛」美髮用品出包 地下工廠製造!
▲臺南市衛生局,前往臺南市佳里區一處工廠,查獲違法制造「卡氛」系列美髮用品。(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衛生局配合衛福部食藥署及保七總隊,106年5月16日前往臺南市佳里區一處工廠,查獲該地址未領有化粧品製造工廠登記證,即違法制造化粧品,現場查獲製造機器、原料、半成品及「卡氛」系列美髮用品等化粧品共4875瓶,5月23日已通知各縣市衛生局協助相關化粧品下架回收作業,以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據媒體報導,本土劇女星白家綺上月底在臺北秋季美容展,爲代言的美髮品牌「卡氛(KAFEN)」造勢,吸引許多粉絲到場,但今年5月,這家在屈臣氏、家樂福等各大通路上架知名品牌,竟被查出部分產品是地下工廠製造,檢警查扣並通令各大實體及網路通路下架回收。
▲臺南市衛生局稽查人員,查扣違法制造多項化粧品。(圖/記者林悅翻攝)
臺南市生局指出,106年5月16日在現場查扣「亞希朵玫瑰沐浴乳」、「亞希朵水潤柚涼護髮素」、「卡氛美肌香水沐浴乳」、「亞希朵玫瑰香水沐浴乳」、「水潤柚涼洗髮精」、「水潤柚涼沐浴乳」、「米蘭可系列角蛋白修護素」、「葡萄柚護髮素」、「白麝香洗髮精」等多項化粧品共4875瓶,當場將相關物品查扣封存。
衛生局指出,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15條第1項規定,化粧品之製造,非經領有工廠登記證者,不得爲之。違反者,依該條例第27條第1項規定,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收銷燬之。本案違規情節後續由保七總隊移送檢警繼續偵查辦理。
衛生局呼籲化粧品製造業者應依規定取得工廠登記證後始得製造;另也請民衆購買化粧品,請詳閱化粧品外包裝標示是否以中文記載產品名稱、製造廠名稱、廠址、全成分、內容物淨重或容量、用途、用法、批號或出廠日期、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等事項,以保障民衆消費安全及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