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176次地下匯兌17億臺幣到印尼 機場的X光機掃不出來
▲警方查扣帳冊以及1454餘萬的贓款。(圖/記者柳名耕攝)記者柳名耕/臺北報導刑事局偵四大隊日前接獲線報指出,在新北市樹林區1間印尼商店除了販賣印尼家鄉味外,還兼做地下匯兌的勾當,2年內闖關176次將17億臺幣帶往香港,除了賺取手續費外還順便賺取匯差,前後共獲利800萬。警方指出,嫌犯吳家沄(44歲,印尼籍)自2015年8月起就在樹林地區經營印尼商店,並替印尼同鄉辦理地下匯兌的業務,每筆匯款手續費依約100至300元,且匯率都比銀行還優惠,若特急件的話還要加錢。▼吳嫌在樹林地區經營的印尼商店。(圖/記者柳名耕翻攝)除了收受印尼同鄉的款項外,周邊印尼商店也會將地下匯兌的款項交由吳嫌處理;警方1日在機場攔截到正要出境香港的吳嫌,並在吳嫌及其他車手的行李箱內查獲1454萬5000元的款項,訊後將主嫌及車手共8人依違反洗錢法、銀行法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調查,吳嫌旗下的車手每週都會出境2次到香港,每次帶出的金額大約都在1千多萬元,吳嫌每筆抽傭0.5%,旗下車手每趟能賺得12000元,帶往印尼的話則是賺15000元,在2年內已經闖關176次共17億餘元,卻只被海關查到2次。由於洗錢法新制即將在6月28日上路,擔心未來帶出境的款項會被查扣,所以近來吳嫌旗下的車手也從每週2次的頻率增加至3、4次;警方表示,洗錢法新制即將實施,未來只要出國帶超過10萬臺幣、2萬人民幣、1萬美金都會被海關沒入,希望民衆不要以身試法。▼在商店內還購置1臺銀行用的點鈔機,工作量大到需要電風扇散熱。(圖/記者柳名耕翻攝)▼警方訊後將吳嫌等8人依違反洗錢法、銀行法移送地檢署偵辦。(圖/記者柳名耕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