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實價登錄揭露至門牌 申報不實加重罰5倍 預售屋也納管

政院拍板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正(政院提供)

行政院上午通過「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法後不僅實價登錄的門牌地號將完整揭露。外界最關注的實價登錄申報不實或未申報部分,將加重處罰5倍,提高到15~75萬元,而且還是連續罰。另外,預售屋申報不實罰更多,以批計算「按戶開罰」,若一批預售屋如果50戶申報不實,每戶罰3~15萬,就多可罰150萬~750萬。

行政院拍板「實價登錄地政三法」,罰到你不敢炒房。內政部次長花敬羣說,修法後凡交易不實申報或不申報,罰了3次還不改,罰款可從現行的3~15萬元提高到15~75萬元,而且還是「連續罰」。也就是說,主管機關可能給予一個月時間來改善,再不改可再繼續罰。

另一項重點,則是對於預售屋申報不實部分,由於預售屋可能一批交易有30戶到50戶,並不是全案只罰3~15萬,而是「按戶開罰」,如果50戶申報不實,每戶罰3~15萬,就多可罰150萬-750萬

實價登錄三法包括「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中,重點在「平均地權條例」,這次修法重點之一,就是以往外界垢病的門牌未揭露,比起現行制度是門牌及地號去識別化,僅有區段資料,修法後的門牌及地號將完全揭露,方便民衆查詢。

修法另一項重點是預售屋全面納管,以往預售屋只有「委託代銷」的預售屋才必需做實價登錄申報,而這次包括「建商自售」的部分也將納管。未來建商或業者在「銷售前」必需跟主管機關備查總戶數、銷售規劃;另外簽約後30日內也要進行實價登錄申報,比起現行規定只有代銷業者在代銷契約中止或屆滿後才需進行申報,修法後管理更全面,也等於把申報時間往前提

另外,修法也賦予中央地方主管機關(內政部、地方政府)「查覈權」,包括可對實價登錄申報的權利人、義務人銀行等相關機關進行查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