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港都、品牌高雄!高雄將成立運動發展局、運動發展基金
▲高雄市在2017年曾世界競技疊杯錦標賽。(資料照/高雄市體育處提供)
「運動發展城市」的概念被越來越多國家及城市重視,高雄市長陳菊宣佈,將成立運動發展局、運動發展基金,並將高雄打造成爲運動城市品牌,進而有效提升城市經濟利益與榮耀,以「產業」、「全民」、「競技」爲推動體育運動的鐵三角,實現「運動港都、品牌高雄」願景。
隨着「運動發展城市」的概念興起,加上臺灣面臨少子化、人口結構高齡化等問題,高雄市政府認爲,運動具有超越城市、國家與政治的強大能量,是城市發展重要且必要的選項,所以市府應該致力於全民運動的推展,藉由促進民衆健康體能,進而提升無形的競爭力,除爲個人、家庭、社會帶來快樂與和諧之外,更可以成爲帶動城市向前、向上發展的動力。
高雄市政府表示,高雄市在成功辦理2009世界運動後,便體認到體育行政部門有肩負城市行銷及產業發展之責,而教育局及體育處肩負此重任並完成階段性目標;因此,市政會議在日前通過「高雄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案與制定「高雄市運動發展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自治條例」草案,將依相關規定送請高雄市議會審議及中央備查後成立運動發展局及運動發展基金,高市府將會有31個一級機關局處。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長範巽綠指出,目前高雄市體育處爲教育局所屬的二級機關,97年1月由體育場改製爲體育處至今已邁入第11年,高雄市除獲全國運動會三連霸之榮耀之外,在過去10年,不論在運動觀光經濟的提升、運動產業的推動、國際體育的擴大交流、65處運動場館多元化的管理營運、競技運動環境的完善、全民運動的普及,已建立深厚基礎。
體育處長周明鎮也提到,高雄目前是亞洲地區辦理國際賽事及活動的最佳城市之一,也是國外職業球隊移地訓練首選城市之一,更是國內辦理綜合性運動賽會時,場地最齊全也最符合國際標準的城市。
高雄市政府強調,將以「一級機關」與運動發展基金運作,結合產官學與體育團體投入且強化運用更多資源,推動運動產業化、商業化與國際化,以「產業」、「全民」、「競技」爲推動體育運動的鐵三角,打造高雄成爲運動城市品牌,提升城市經濟利益與榮耀,落實「加速城市發展」、「強化國際連結」、「促進產業發展」、「打造運動港都」目標,實現「運動港都、品牌高雄」願景。
▲高雄市長陳菊。(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