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子和他人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因感情糾紛被情夫捅死
(原標題:已婚女子和他人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因感情糾紛被情夫捅死)
事發廣東省惠州市,男子陳某雄和有夫之婦楊某某發展爲男女朋友關係,二人因爲感情糾紛發生爭吵,陳某雄拿出攜帶的水果刀將楊某某心臟刺破,後經醫生到場確定楊某某已死亡。2020年12月法院判決,陳某雄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陳某雄,男,1982年出生,漢族,小學文化程度,戶籍所在地廣東省博羅縣,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被依法執行逮捕。
法院審理此案查明,陳某雄與楊某某通過打麻將認識後,發展爲男女朋友關係,後來,陳某雄發現楊某某對其反映冷淡,不願意與其約見,認爲楊某某欺騙其感情,爲此要找楊某某討個說法。
案發當晚,陳某雄攜帶作案水果刀來到博羅縣某地等待楊某某,後楊某某駕駛豐田小汽車到該處,兩人開始談感情問題。10點多,兩人發生爭吵,陳某雄拿出水果刀劃傷楊某某後,又刺劃楊某某胸部等部位數刀,陳某雄隨即撥打110報警電話投案並在現場被抓獲。後經醫生到場確定楊某某已死亡。經法醫鑑定,楊某某符合生前被他人使用銳器刺劃致雙肺、心臟破裂而死亡。
陳某雄的律師辯解稱,楊某某具有一定過錯,陳某雄對楊某某付出了真情,提供了物質支持,但交往幾個月後,楊某某對陳某雄態度愈發冷淡,並一再拒絕與陳某雄見面、來往等,陳某雄爲討說法和挽回楊某某纔在案發當天找到楊某某,陳某雄在爭搶刀具過程劃傷楊某某脖子,又在情急、慌亂之下持刀傷害了楊某某,陳某雄具有自首情節,系初犯、偶犯,其主觀惡性不大。
楊某某丈夫回憶說,我懷疑楊某某在外面有其他男人,並與她發生爭吵,第二天她回孃家,我一直哄她回家居住,但她沒有答應,偶爾聯繫也是因小孩事情。
陳某雄被捕後供述,我在匯德園酒店旁的小店打麻將認識楊某某,後兩人成爲男女朋友關係,並有多次性關係,我也知道她有丈夫及有一個兒子。楊某某告訴我,她和她丈夫感情不和鬧離婚,現在住孃家,叫我等她離婚,我相信她。後來,我發現楊某某對我越來越冷淡,約她都不出來,她叫我不要等她,我是真心喜歡她,爲她付出真感情,短短几個月間在她身上花了四五萬元,我付出了這麼多,我不想她離開我。我曾跟楊某某說過,欺騙我感情就把錢還回給我,不欺騙話要給個爲什麼要分手原因,我爲她付出這麼多資金和感情,現在她要離開我,我也讓她付出代價。
法院審理此案認爲,陳某雄無視國家法律,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陳某雄明知楊某某已有家室,仍與其交往,本身應受道德譴責,雙方在交往之間付出一定感情,屬於正常戀愛交際範疇。陳某雄發現楊某某對其反映冷淡,應當理性對待雙方感情問題,應當以合理、合法途徑解決感情問題,卻事先攜帶好刀具來找楊某某,在無法滿足其要求情況下,持刀刺劃致楊某某死亡,楊某某不具有刑法意義上的過錯責任,本案可以認定爲因感情糾紛引發的案件,陳某雄作案後第一時間報警承認殺害楊某某,並在現場等候公安機關處理,歸案後一直穩定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節,在庭審自願認罪、悔罪,綜合本案犯罪事實、情節、性質及社會危害程度,決定對陳某雄從輕處罰。陳某雄還應賠償死者家屬的物質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