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過期」無法給付? 25歲嫩媽控網咖欠薪
薪水竟然也會過期無法領!新北市高姓女子今年3月到網咖上大夜班,上了一個月後薪水卻領不到,因爲她的薪轉帳戶被凍結,花了5個月才解決,網咖老闆卻回覆「時間已經超過,公司無法支付薪水」,目前雙方透過調解委員會協調。
「傳簡訊給他(網咖業者)要給他帳戶,他就跟我說時間過了,我沒辦法給你薪水」,高小姐(25歲)今天出面接受媒體聯訪,「我老公跟組長(網咖組長)通到電話時候,他也就是用那種很嗆的方式跟我老公對話,講到最後我老公也很生氣,所以我們纔打算說那就走法律途徑,然後他們好像也不怕。」
新手媽媽高小姐拿出工作證明和申訴書表示,今年3月到新北市鶯歌區一間網咖上班,沒想到1個月後拿不到薪資(約1萬7千元),原來是因爲帳戶出了問題。高女的帳戶因爲官司遭到凍結,需要1~2個月時間,店家卻說時間已經超過,公司無法支薪,雙方因此鬧翻,高女同月底離職。
網咖業者則表示,已釋出最大善意。「已經過了我們2個月的轉帳期限,那我們公司可能沒有辦法再做匯款這個動作,但如果你真的要這份薪水,只能我自己私人支付給你。」員工也力挺公司,認爲發薪資過程都沒問題,「OK的啊,我們都也有保勞健保。」
律師陳克譽表示,薪資問題要超過5年纔有可能不用給付。「他如果在5年沒有請求的話可能就會消滅,然後無法聯絡請求,5年之內你有做一個請求,或是說類似發存證信函的方式做一個通知的話,那基本上時效就會中斷。」律師特別強調,除了匯款之外,直接給付也可以,現在雙方各說各話,並希望透過調解委員會解決。(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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