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期逾30天可標「長效鮮乳」 酪農反彈

鮮乳、牛乳、保久乳怎麼分 製表/元氣中心

但中華民國酪農協會理事長李恂潭不接受,表示進口乳若有「鮮」乳字樣,會讓國人混淆,要求食藥署修改。

國外進口鮮乳保存期限約比國產鮮乳多出六倍,但都稱爲「鮮乳」,引發國內酪農反彈,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昨表示,原先農業部建議,將效期較長的鮮乳標示爲「長效乳」、「長效鮮乳」,經與專家討論後,昨天預告「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預告後六十天內將蒐集各界意見。

草案重點是「新增延長保存期限鮮乳品名標示」,產品如以適當溫度及時間組合熱殺菌處理,在高潔淨度環境下近似無菌充填,保存期限卅天以上,品名應標示爲「延長保存期限鮮乳」、「長效鮮乳」、「ESL鮮乳」,預定明年七月一日生效。

其次是「清楚標示,透明消費資訊」,乳脂肪經調整後,含量符合國家標準,包裝標示可爲「全脂」、「低脂」、「脫脂」或其他等同意義字樣;乳糖經調整後,可標示「低乳糖」、「無乳糖」或同意字樣。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表示,這兩項預計二○二六年七月一日生效。

李恂潭指出,協會反對這樣標示,在臺灣數十年的觀念中,鮮乳就是上架後效期十四天的乳品,酪農認爲進口乳應改爲「長效乳」,但酪農的意見似乎不被尊重,協會將據理力爭,近日會行文食藥署表達意見。中華民國乳業協會理事長徐濟泰也對食藥署的標示作法表示不妥。

徐濟泰說,政府應讓消費者和產業團體看到產品標示時不會混淆,像「ESL鮮乳」的英文標示,產品用的是延長效期乳品,並非「鮮乳」,爲何中文標示仍寫鮮乳?業者質疑政府配合進口商利用寬鬆的定義進行相關操作,食藥署未對標示確實把關。

林姓酪農說,業界期待的作法就是標示清楚本土鮮乳和進口乳品,也認爲效期超過十四天的乳品不能稱爲鮮乳,距離二○二五年零關稅乳品進口不到半年,政府的配套措施規畫實在太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