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扯鮮乳 立委促定名長效乳區隔
對此,農業部部長陳駿季13日備詢時表示,已正式行文盼採用長效乳,朝向樂觀的態度。不過,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農業部今年4月11日行文共有兩案,內容都是以保存期限30天爲標準,差異在於名稱爲「長效乳」或「長效鮮乳」,並無14天的相關意見;目前尚未收到農業部再次行文,待收到公文後,再做通盤考量。
食藥署日前預告,效期達30天以上的乳品擬名爲「長效鮮乳」,引發酪農產業反彈。張嘉郡昨日在經濟委員會再次要求陳駿季,儘速向衛福部表明立場,保存期限2個月、甚至3個月的進口牛乳,不應該叫做鮮乳。
「這攸關酪農的生計,你們卻在玩智力測驗?」張嘉郡表示,她不能理解爲何農業部要提供2個定名選擇給食藥署,如今食藥署陷農業部於不義,推說定名是依照農業部建議,顯然與農業部的建議不符,分明是在欺負臺灣酪農產業,她要求農業部應表態堅定力挺臺灣酪農產業。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也說,如果用長效鮮乳無疑是在打擊酪農。民進黨立委陳亭妃也說,衛福部稱沒有堅持「長效鮮乳」名稱。
對此,陳駿季表示,一定會站在酪農的角度,目前是法案預告期,任何人都能提供意見,但定名是衛福部的權責,農業部在公文上明確建議使用「長效乳」。
林金富指出,預告期爲60天,至今年8月4日止,這段期間會持續蒐集各界意見,除了酪農和農業部的意見之外,也會了解食品業者和消費者是否有其他意見,待預告期結束後,蒐集意見並審慎評估,如果有比較大的變動,也可能進行第二次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