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最大工殤案RCA案將開庭 社運團體盼線上直播
▲RCA案將公開言詞辯論,社運團體希望最高法院開放線上直播。(圖/記者吳銘峰攝)
我國最大工傷案件RCA賠償案,去年底高院二審判決RCA等4公司應賠償486人共7.1億餘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受理後,決定在6月21日召開言詞辯論庭審理本案。但工傷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19日到最高法院遞狀,請求21日的庭訊能線上直播,讓關心本案的各界人士,掌握案情。
本案因美國無線電公司(RCA)1970至1992年在臺設廠生產電視機的電腦選擇器等產品,過程中使用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有毒溶劑,嚴重污染土地和地下水。但公司管理階層隱瞞相關訊息,讓員工飲用受污染的地下水,並暴露在污染環境下,導致工廠2萬餘名員工中,至今有2000人罹患癌症,更有超過230人因癌症死亡。
全案於1992年爆發後,RCA緊急關廠離開臺灣。而受害的員工組成「RCA員工關懷協會」,向之後併購RCA的法商湯姆笙、美商奇異等4家公司,聯合求償27億餘元。一審臺北地院經過8年審理後,2015年間判決RCA與湯姆笙公司,須連帶賠償其中445人共5.6億元。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2017年10月底做出宣判,高院改判RCA等4公司須連帶賠償486人,賠償金額增加到新臺幣7億1840萬元,打破多項司法紀錄。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受理後,認爲本案有法律上重要性,有必要召開言詞辯論庭,聽取雙方意見。因此最高法院決定在6月21日上午9點半,召開言詞辯論庭審理本案。但工傷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發布新聞稿指出,本次言詞辯論,將呈現臺灣最高法院對於職業災害及公害案件的因果關係、請求權時效等法律爭點的認定,應透過線上直播給社會大衆參與的機會。所以他們在19日到最高法院遞出陳情書,希望本案能開放線上直播,讓各界關心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