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永不妥協」RCA工殤求償案 最高法院開庭辯論

RCA工殤求償案最高法院開庭民衆聲援。(林偉信攝)

RCA工殤求償案最高法院開庭辯論。(林偉信攝)

臺版「永不妥協」RCA工殤求償案,最高法院今日公開審理,開庭前1小時受害者自救會成員就陸續到法院前排隊等候旁邊,自救會及律師、前來聲援RCA工人的民衆及自,促成最高法院儘速判決、自爲判決。

RCA(前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從1970年起,長達22年在生產過程違法使用致癌物質,讓勞工用水廠房空氣受到嚴重污染,有高達 1400多名員工因此死亡、罹癌及流產,這是臺灣第1個永久污染區、 第1宗環保公害訴訟案,訴訟過程猶如好萊塢電影「永不妥協」翻版 。

一審判決RCA及湯姆笙等3家公司須連帶賠償445名受害者5億多元,高院改判賠償486位受害者7億1000多萬元,並加碼認定GE公司是其控股公司須連帶賠償,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在21日開庭公開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