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政府慘賠千萬!桃園市府認「失慮不周」擺烏龍 業者轉找陳時中討公道

圖文/鏡週刊

桃園精神復建業者樂嘉康復之家,依據桃園市府指示,先裝潢再申請設立許可,但桃園市府審查2年後卻不準設立,業者慘賠千萬,認爲桃園政府衛生局依法行政違法侵害人民權利,已向衛福部提出訴願,要求陳時中部長主持公道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則迴應,尊重業者的救濟行爲,若業者向市府要求國家賠償,市府相關單位也會依法處理,本刊調查,桃園市政府內部曾對此案進行檢討,認爲此案市府對此案的確有「失慮不周」的情形,對業者不公平也是事實,因爲在過去與現在,也都沒有先要求業者裝潢完工再申請許可的情況,至於樂嘉康復之家爲什麼會出這種大烏龍,也令人無法理解。

《精神衛生法》針對經過住院治療後的精神障礙者,在病情穩定可以出院時,卻又無法馬上適應社會家庭生活等情況下,規定可經由精神復健機構的照護,培養獨立照顧自己的能力,協助他們逐漸適應社會及家庭生活,進而重返社會。

這類機構對於入進的者稱之爲「住民」,機構除提供食宿,也會由社工專業人員,透過團體生活、課程輔導交流等方式進行復健,不少是設立在住商混合大樓內,本案的樂嘉康復之家,位於桃園火車站鬧區同棟大樓有寶雅賣場、運動用品店、網咖、商旅一樓也有許多小吃店,對街即是百貨公司

知情人士指出,精神復健機構設置於住商混合大樓內,對精神復健的效果應不會有負面影響,但能否順利設置,鄰居是關鍵,儘管《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明訂,相關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在社區裡提供身心障礙者居住及安排服務,如果遭居民反對者,政府應協助排除障礙,但實務上,一旦有住戶反對,精神復健機構的設置,就困難重重。

依據衛福部的統計,我國的慢性精神病患人數逐年攀升,今年已突破13萬人,全國的住宿型精神康復之家共154家,其中臺北市44家、新北市23家、桃園市19家,知情人士認爲,精神復建機構的設置,是要協助精神障礙者在離開醫院治療後,能早日迴歸及重新適應社會生活,較不宜設置在深山人煙罕至之處,如何避免遭鄰居歧視甚至排擠,仍有待政府與社會共同努力。

更多鏡週刊報導【聽政府賠千萬1】要求業者「先裝潢再審查」 桃市府縮手不發執照恐國賠朱立倫動作成立藍軍大智庫 江啓臣回擊了【獨家】【淫教主少龍遭逮3】道場串證大會曝光 全臺颱風假竟是「少龍神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