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將全面禁止電子煙 臺大教授:最嚴酷的法律規定!
行政院2日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行政院副發言人張秀禎表示,政院和與會立委達成共識,建議從嚴管制,將修正《菸害防制法》,未來電子煙將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售及廣告,違反者最高可罰新臺幣25萬元。對此,臺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表示,「這應該是最嚴酷的法律規定了」。
行政院表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 10年多未修法,多處不符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內容,大幅落後於國際,而且電子煙8成含尼古丁、爆炸頻傳、進口與販售法令管制不足,因此認爲現行菸害防制法應予修正。
行政院指出,未來政府將加強電子煙管制,除此之外,還包括禁止加味煙,並擴大包裝警示圖文至85%,以及增訂法律與醫療扶助,若勸阻吸菸或拒絕供應未滿18歲者而遭受到侵害,可給予扶助。另外,修正案並增訂,禁止煙商具名贊助,目前是以函釋禁止,以後入法。
對於此項修法,李茂生表示,「這應該是最嚴酷的法律規定了」,下一步有種就規定未來紙菸與雪茄等也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售及廣告好了。因爲吸菸就是吸毒,這是危害臺灣族羣生存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