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甩鍋 開放加熱煙依WHO建議
董氏基金會指出,菸害防制法還沒修法通過,就已有加熱煙商開始在信義區展店,掛上招牌打廣告,擔憂若未嚴禁加熱煙,未來類似情形可能會更嚴重。(董氏基金會提供)
衛福部次長石崇良對此表示,開放加熱煙是因世界衛生組織(WHO)已認定加熱煙等同傳統紙菸;電子煙則已從邊境嚴禁輸入,對加熱煙載具也祭出明確規範,需經衛福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核可後才能上市,配套措施已相當完善,民團擔憂業者「掛羊頭賣狗肉」的情形應不會發生。
石崇良也強調,爲強化保護青少年健康,這次修法也嚴禁電子煙、加熱煙業者進行任何廣告行銷及贊助活動,同時也將合法販售煙品的對象從現行的18歲提高到20歲。
不過,對於衛福部開放加熱煙是遵照WHO指引的說法,臺中榮總戒菸治療管理中心主任傅彬貴強調,這是因在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的182個締約國中,已有42國被煙商攻陷開放加熱煙,WHO認定加熱煙爲煙品應是出於無奈,才建議這些國家採取更嚴格的方式補救,而非鼓勵開放。
傅彬貴說,目前沒有研究證實,使用加熱煙或電子煙能減少疾病的產生,美國疾病管制署也坦言,已有越來越多使用電子吸入器等新型煙品者,被發現呼吸衰竭或致死,臺灣現在若不好好把關加熱煙的危害,這30年間好不容易建立的菸害防制成果,很可能會隨時間土崩瓦解。吸菸有害健康